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招募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
为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方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现向社会聘用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的聘任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五)长期居住、户籍所在地为南江县的城乡居民。
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对全县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全县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根据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参加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相关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四)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反馈。
三、报名时间、地点
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到南江县医疗保障局411办公室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没有就不需要带)等资料,联系电话0827-8223602。
四、聘用程序和期限
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由单位或个人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申请,聘用人数7人;聘任人员颁发统一印制的聘书,聘期三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核,在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任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如有实据显示相应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如证据显示的情况难以立即判断真伪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将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公示后递补。
七、其他事项
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聘用期内存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县医保局有权解聘。
附件: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报名申请表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报名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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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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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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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免冠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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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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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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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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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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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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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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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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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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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格 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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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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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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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及固定 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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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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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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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社会监督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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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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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与其关系 |
工作单位 |
岗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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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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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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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 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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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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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诚信声明 |
本人承诺: 1.本表上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本人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等条件; 2.本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治安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秉持公心,依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