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

2022-12-19 16:29 来源: 政府办

    案例一:

经调查,参保人陈某达2021年12月17日在帮陈某亮卸草时自己不慎从小货车上摔下受伤,伤后由南江县沙河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转送至南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陈某亮支付陈某达3万元的医疗费用。陈某达隐瞒真实受伤经过、虚构其受伤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涉嫌骗取医保基金33053.65元。2022年3月南江县医保局将案件线索移交南江县公安局,同年9月县公安局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二:

南江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2022)川1922建第4号)反馈,参保人胡某存在住院医保费用报销不符合规定。2022年10月南江县医疗保障局进行立案调查,查明:2022年7月21日胡某在为他人门店装修干活时不慎摔伤,于2021年7月21日至8月4日在长赤平安医院住院治疗,胡某隐瞒给劳务方何某提供劳务过程中摔伤的事实、家属签署虚假受伤事实的外伤报销承诺书,涉嫌骗取医保基金12246.19元。2022年11月2日南江县医保局将案件移交南江县公安局,11月9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案例三:

经调查:2020年2月28日,参保人李某秀在砖厂干活时不慎摔伤在巴中骨科医院住院治疗,共发生住院费用71043.45元。李某秀安排其子李某为其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时,隐瞒真实受伤经过、虚构其受伤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涉嫌骗取医保基金38198.66元。2020年10月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李某秀到案后主动全额退缴涉案赃款,2021年3月南江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李某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二、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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