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6-13 17:03 来源: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 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保障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稳健运行。

3.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 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 承担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贯彻执行,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 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 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有关服务。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全县医保经办服务管理。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 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

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 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统计和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年主要工作

 

1.强化日常稽核,制定年度稽核计划,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分裂施策,利用大数据筛选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履行情况,检查其是否存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行为,实现日常稽核全覆盖。

2.开展专项检查,对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对血液透析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全覆盖,结合2021年度“三假”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日常稽核发现重点线索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3.持续提升内审力度,保障基金安全支付。坚持原则、把握底线,对各项医保基金支付进行复核,加强股室联动,定期、不定期开展内审工作,针对异地住院门诊结算、医疗救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住院费用、一般诊疗、诊查费、一般诊查费、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等进行复核,做台账登记,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资料可查、依据可找,推动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4.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实时动态监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探索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重点探索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机制、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相关信息采集、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内容。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和医保服务医师(药师)积分管理制度等,探索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末位淘汰等管理机制,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履行服务协议、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绩效考核等情况,作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药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将考核结果与医保、预算管理、检查稽核、费用结算、协议管理等工作相关联。

5.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用好举报奖励机制,主动联系上级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内容合法,规范使用行政执法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看牢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保命钱”。

6.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巴中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脱贫人口保费资助工作,杜绝出现大面积“脱保”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稳妥推进医保扶贫政策调整,建好用好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及时稳妥将稳定脱贫人口转化为常态保障,抓好困难群体大额费用负担监测预警,发挥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7.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和纳入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监测人口数据排查比对,精准推进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加强职工参保稽核,实地稽核率不得低于20%,督导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保缴费;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稳妥有序推进职工医保历史欠费追缴工作,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8.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继续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全力做好新冠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加强接种进度和资金使用监测,做好阶段性费用清算;积极做好防疫药品和物资价格监测,有序降低疫苗和核酸检测价格,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9.加快完善医保信息平台功能,协助市局抓好平台建设、业务系统、数据治理、运维管理、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等“六个优化”,促进南江全面融入全国医保信息平台“一张网”,确保信息系统真用管用好用。进一步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四川医保”APP,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APP“掌办”,年底力争全县20%以上参保人员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10.构建统一经办管理体系,抓好省局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落实和医保经办大厅规范化建设。力争9月底,医保经办大厅全部完成标准化窗口建设,全面推行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确保“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地落实;推进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年底前推进16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入驻乡镇、村社便民服务机构帮办代办,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等服务下沉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加强对下沉乡镇、村(社区)经办事项的业务指导。

11.持续拓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6月底前,要开通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至少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为省外参保人员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就医直接结算,至少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跨省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体排异治疗5个门诊特殊疾病相关治疗费用。

12.抓好上级决策落实,去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期间各项改革任务的总体目标、推进举措和时间进度,要细化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专班运作推进,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在南江落地落实。

13.推进集采和价格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常态化机制,加大集采政策和培训宣传力度,完善医疗机构使用集药品激励机制,加快扩大集采药械品种覆盖范围,年内力争集采药品总数累计达到200个以上;扎实开展骨科创伤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提升医药价格治理能力,形成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全方位集采格局,不断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14.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DRG付费试点改革,年内全县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试点,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质效

15.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医保队伍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培训考核,营造学用《条例》浓厚氛围。

16.把握新媒体传播的特点,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最新医保知识;全面开展医保政策“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印制和发放医保政策解答折页等宣传资料实现机关、乡镇、村社、学校、企业等群体医保政策宣传全覆盖;组织宣传队深入到百姓中间去,面对面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7.发挥党建引领、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保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抓实意识形态、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警示教育,持续正风肃纪,抓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和行风建设,一体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治理格局。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医保大讲堂”等提升工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促进学风、家风和作风融合发展,整体提升干部队伍理论和业务素养。

 

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机构总共编制数31人。


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 年收支预算总数 485.19 万元, 2021 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63.66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预算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 年收入预算 485.1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5.19万元,占 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 年支出预算 485.1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77.19 万元,占98.35%;项目支出 8.00 万元,占1.65%。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85.19 万元,比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63.66 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预算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85.19 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485.19 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5.19万元,比2021 年预算数增加 63.66 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预算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 485.19 万元,占 100%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1.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 年预算数为 379.46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

49.72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项)2022 年预算数为14.7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 年预算数为 4.0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2 年预算数为 37.2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2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2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477.1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23.1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用经费 54.0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2年运转类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驻村工作队开支的费用。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2年部门项目预算5.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1个,主要满足相关项目经费的开支。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原因是继续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无公务用车。本单位所有的资产来自于自用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本单位未有单价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 年,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14.3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4.3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购买服务情况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 年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涉及预算8.0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 1 个,涉及预算 3.00 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1 个,涉及预算 5.00万元


附件:南江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