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统计局关于建立统计工作“两书一函”制度的通知

2024-05-17 16:13 来源: 南江县统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局内各股室(中心):

为持续加强和完善统计管理,优化统计监督,提升统计治理能力,有效服务宏观科学决策,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建立统计工作两书一函制度的通知》(川统计〔202139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统计工作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实、推进不力的地区、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提醒敦促、要求整改和工作约谈,坚决压实责任,强化管理,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提醒敦促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出现工作松散、拖沓敷衍、未按要求开展统计相关工作等情形,由县统计局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提醒敦促函》(附件1),责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抓好工作落实。主要包括:

1.对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力,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改革创新、统计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

2.依法管统治统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压力传导不够、举措不实、成效不明显的;

3.数据质量出现重大风险,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波动异常,经县统计局提示统计法律风险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改进的;

4.其他应当进行提醒敦促的情形。

(二)建立问题整改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出现统计管理不到位,工作举措不实不力,影响统计工作质效等情形,由县统计局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附件2),责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员,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主要包括:

1.未按要求贯彻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署、遵守国家统计政令、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

2.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到位,对本部门、本地方统计工作或统计数据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

3.在县统计局组织开展的数据核查、工作检查中发现数据质量管控、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

4.其他应当进行问题整改的情形。

(三)建立工作约谈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出现统计工作推进严重滞后,对县统计局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不力,未依法依规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等情形,由县统计局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约谈通知书》(附件3),责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工作约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总结,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要包括:

1.统计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影响工作质量与工作进度,经县统计局提醒敦促或要求整改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整改到位的;

2.县统计局立案调查、直接核查或随机抽查发现的,属于情节严重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

3.对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在整改期间群众举报多发频发的;

4.县统计局专业股室在数据核查或审核中发现数据失实严重,需要约谈的;

5.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局内各股室(中心)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推动落实两书一函制度作为加强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县统计局将结合两书一函制度执行实际,适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县级领导,将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抄送县人民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对两书一函制度执行的监督。


附件:1.提醒敦促函.doc

     2.整改通知书.doc

     3.约谈通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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