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江县统计局部门决算

2023-08-29 09:55 来源: 南江县统计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和管理各项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登记工作。研究提出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完成国家、省、市、县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县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统计数据监测与考核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南江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南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统计大数据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33.2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7.42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开展第七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等后期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3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2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3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84万元,占93%;项目支出23.4万元,占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3.2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7.47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开展第七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等后期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47万元,下降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开展第七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等后期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32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5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13.72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22.46万元,占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6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58.4%。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46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期工作,相应公务接待费用较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8人次,共计支出1.0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南江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2万元,比2021年增加0.04万元,增长0.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南江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江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就业失业和城镇化统计监测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全部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南江县统计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养老保险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统计局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含安保股)、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统计股、政策法规股、环境能源统计股、普查中心、统计大数据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执法监督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收集整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实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进南江经济加快发展。

2.负责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开展GDP、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国民经济账户、自然资源、人口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三次产业及国民经济行业核算资料。

3.负责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与就业、科技、妇儿“两纲”、社会发展、环境状况等领域的统计,扎实推进“一套表”网络直报。收集整理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等基础资料、定期发布《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统计年鉴》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

5.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组织指导乡镇、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6.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的分析研究和预测预警,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开展统计服务,实施信息管理制度,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组织全县统计法治建设,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改善统计环境,规范统计秩序,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8.负责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各乡镇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加强统计内外网建设,指导各乡镇的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2022年末实有人数29名,其中:在编在职20人,退休人员7人,辅助性岗位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3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24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3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84万元,占92.98%;项目支出23.4万元,占7.0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南江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控制制度》、《南江县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江县统计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局年初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制定部门绩效目标,确保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支出控制,把握预算动态调整,截止2022年12月31日,部门工作任务已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项目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预算,同时在项目执行中采取节约成本的措施,未有超出预算的情况发生。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接受省市调研工作业务减少。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在2022年度,对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进行了信息公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原值)227.44万元,累计折旧169.77万元,净值57.67万元。

2022年接受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进行绩效评价检查,并于2022年12月我局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1.经济平稳增长。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2.4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0.3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3.50亿元,同比增长3.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29745元、11095元,分别同比增长5.5%、6.7%。1-10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5.72亿元,同比增长5.4%;商品房销售面积32.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87亿元,同比增长1.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47亿元,同口径增长8.0%。

2.聚焦“党建+”。制定《统计局“党建+”活动方案》《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年召开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4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4次,学习强国参与率100%。

3.强化监测预警。发布《2021年南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统计月报》10期,撰写《全县投资统计数据分析》《南江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情况汇报》等20余篇统计分析,统计信息165篇,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咨询和解答200余次。

4.夯实基层基础。全年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各行业企业31家,现场核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个,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提示函5份,涉及企事业(项目)单位27家,对核查中发现的34个数据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深化统计法治建设。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先后4次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围绕“四个必查”开展专项纠治工作,邀请市县统计局专家进党校作统计法治讲座,在朝阳广场悬挂横幅13条,摆放宣传展板8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等全方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在县政府网站公示2名统计执法人员信息、举报电话,全年完成统计执法检查25家。

6.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深入土潭河村开展返贫监测排查3次,坚持每月2次遍访脱贫户,确保无返贫风险;为土潭河村农户购买化肥124袋,共计1.625万元,落实农村法治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及疫情防控,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综合各项指标,我局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2022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96分。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与重点工作联系欠紧密。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虽然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但还未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全面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程度不高。造成问题的原因是财务人员对具体业务工作不够熟悉,业务水平有待进提升,绩效目标设置与重点承诺工作联系紧密性不够深入,绩效评价工作业务有待加强。

2、固定资产利用率低。主要是历届普查中的PAD设备没有进行及时处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预算工作与业务科室工作的紧密联系。部门整体绩效考评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局班子将高度重视,确保全员参与、科学考核、注重实效,不断增强绩效考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促进财政资金科学管理和实际绩效水平不断提高。

2.加强绩效自评管理工作指导培训。组织本单位业务人员积极参加线上或线下绩效管理培训会议,提高基层绩效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管理。

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内控体系进行自查,补充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高效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

附件2

南江县统计局

关于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共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年初项目支出预算18万元,其中:(1)就业失业和城镇化统计监测10万元;(2)统计年报、年鉴编印、统计调查5万元;(3)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3万。期间追加预算25万元,其中:(1)名录库维护6万元;(2)统计业务培训6万元;(3)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8万元;(4)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经费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县统计局根据职能职责、专业分工和统计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完善内设机构,配足与工作量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健全统计执法队伍,不断增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就业失业和城镇化统计监测:县统计局负责全县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管理和发布数据;组织协调开展全县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督查工作;开展全县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考核评价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就业失业统计纳入全县就业规划。县教科体局负责及时提供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政策和信息,及时提供大学毕业生就业数据。县公安局负责及时提供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等有关数据和人口政策信息。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全县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数据和信息。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承担的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工作经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及时提供农民工、城镇就业失业等有关数据和政策信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县卫健局负责及时提供人口出生、死亡数据和信息,配合调查出生人口方面工作。上述各部门及统计人员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2.名录库维护:一是联合部门开展了企业实地核查。二是对乡镇名录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完成全县5000多户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的更新维护管理。四是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开发应用。

3. 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经费:着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全面普及,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浓厚氛围,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4.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做实群众工作;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

5.统计年报、年鉴编印、统计调查:通过项目实施,编印《南江统计年鉴》、月卡和季卡,为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6.统计业务培训:县统计局要根据职能职责、专业分工和统计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定期对全县各部门乡镇及二百多家“四上”企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建筑房产业等)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逐步建立政府教育培训、部门专业培训、企业自主培训以及职业教育培养等多层面、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格局。

7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接受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督导;负责组织搜集、录入、核实、更新本系统符合《制度》标准规定的监测对象名录库信息;负责组织本系统《制度》中统计监测数据的采集、录入、接收、审核、汇总、分析、评估、反馈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数据质量;负责督促检查。本系统工作推进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同级统计和农业农村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工作督导;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战略监测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按时按质完成年报数据录入等工作;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对项目进行申报及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单位:元)

项目名称

预算文号

预算指标金额

已使用

剩余金额

就业失业和城镇化统计监测

南财预〔2022〕1号

100000

50000

0

名录库维护

南财行追〔2022〕56号

60000

30713

29287

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

南财行追〔2022〕126号

50000

0

50000

统计年报、年鉴编印、统计调查

南财预〔2021〕1号

50000

50000

0

统计业务培训

南财行追〔2022〕58号

60000

55012.24

4987.76

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

南财行追〔2022〕57号

80000

71616.51

8383.49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

南财预〔2021〕1号

30000

18495.53

11504.47

合计


430000

325837.28

104162.72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财经纪律和《南江县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执行。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2022年度项目资金共7项,其中:年初预算项目经费3个,共计18万元,期间追加25万元,共43万元,已执行32.58万元,执行率75.78%。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名录库维护数量需要在2022年12月31日予以锁定,故该项工作经费需结转到来年予以支付。二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在申报项目经费计划时受到限制,导致部分项目经费执行率未达到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都达到预期要求的100%。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都达到预期要求的100%。

五、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我局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2022年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平均分为98分。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与重点工作联系欠紧密。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虽然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但还未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全面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程度不高。造成问题的原因是财务人员对具体业务工作不够熟悉,业务水平有待进提升,绩效目标设置与重点承诺工作联系紧密性不够深入,绩效评价工作业务有待加强。

2、固定资产利用率低。主要是历届普查中的PAD设备没有进行及时处理。

(二)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工作与业务科室工作的紧密联系。部门整体绩效考评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局班子将高度重视,确保全员参与、科学考核、注重实效,不断增强绩效考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促进财政资金科学管理和实际绩效水平不断提高。

2.加强绩效自评管理工作指导培训。组织本单位业务人员积极参加线上或线下绩效管理培训会议,提高基层绩效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管理。

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内控体系进行自查,补充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高效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2年度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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