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07-26 18:25 来源: 政府办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股(信访股)“一室三股”属于财政一级预算,有县光荣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优抚医院3个直属事业单位,代管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县优抚医院和县烈士陵园管理局属于财政一级预算,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保障政策,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抓好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退役军人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安置的转业士官共3名(机关工勤编),共计10人,在编在岗10人。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人(含南江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南江县光荣院事业编制为3人。人才引进单列财政拨款事业编1名。共计10人,在编在岗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5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5.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7万元,占6.5%;项目支出3977.65万元,占93.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50.54万元,占总基本支出90.06%;公用经费27.64万元,占总基本支出9.94%。项目支出3977.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22.3万,占0.56%;商品和服务支出84.99万元,占2.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70.36万元,占97.3%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坚持将制度建设放在首位,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制定完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编制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健全财政资金审核审批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支出控制。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印发的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安排,按照“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

2.绩效目标设立。按照《预算法》以及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要求,我局对年初预算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偿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优抚对象补助、双拥公园管护经费、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信息采集经费、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经费、信访维稳及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等9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1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3.绩效目标监控。我局年初预算的项目为专项工作经费或特定人员经费,制定了资金使用支付审核审批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业务开展情况、业务进度进行资金计划申报,资金支付严格审核审批流程进行,年度结束后,进行了专项自评。绩效目标监控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完整,形成了长效机制。

4.绩效评价。年度结束后,各业务股室对2021年度的主要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总结报告,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依据完整、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单位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021年预算政府采购计划2.05万元,实际完成包括专项资金在内的采购18.52万元(含下属单位专项资金采购),政府采购完成率100%

3.“三公经费”使用。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收入预算2万元,支出为1.1035万元,完成率为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接待次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支出为1.1035万元,完成率为55%。比2020年支出1.28万元减少0.1765万元,减少13.79%。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0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035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资产管理。我局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5.信息公开。2021年度预算批复后,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2021年决算批复后,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评价情况等。

6.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2021年度未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完成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及时发放单位人员工资,按标准缴纳保险等,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处理好来信来访事项,维护一方和谐稳定(日常维稳、重大节日维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运转工作。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确保信息采集对象应采尽采。按政策向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按政策发放退役安置补偿金,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确保安置政策落到实处。完成全县企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服务,生活困难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兑现国家及地方出台的解困政策,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按政策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维护优抚对象权益,确保优抚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务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服务中心(站)建设,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32个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分别顺利通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验收。二是优抚政策全面落实。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积极解决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困难问题,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金,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发放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探索创新五个一关爱烈属工作方法,整合新一轮浙川协作帮扶资金11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捐赠资金100万元,顺利完成2021年度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帮扶项目实施。三是安置就业持续强化。认真做好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清零工作。刚性落实安置任务,按时完成2021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及时发放2020年秋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完成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深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180余人次,70余人取得驾驶技能等短期培训合格证书,宣传动员90余名退役士兵进行学历提升。认定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等8家单位为县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选聘易旺明等8名导师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帮助。四是双拥创建全面巩固。紧扣“春节”、“八一”等重要时节,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驻南部队、优抚对象、烈属活动,发放慰问挂历和慰问信3.3万份。及时送达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126人次。态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抓实抓好军民共建活动,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融洽五是褒扬纪念大幅提升。积极实施烈士设施修复、烈士纪念馆展陈改版等项目。扎实开展“2021清明祭英烈”活动、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有序接待各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4000余人次。认真组织“敬仰烈士·关爱烈属免费健康体检、“我为烈属献爱心”及“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聆听红色故事”等活动六是着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所诉所求所盼,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全年,及时办结上级交办信访件41,按期办结率100%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事项26件,满意率100%年内全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未出现进京赴省到市集访非访现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5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二是个别支出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

(二)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三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附件:2021年度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

价自评表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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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年度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评价得分

 

评价得分

 95

 

基础工作管理(15分)

组织机构完善

岗位设置合理

2

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机构合理性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2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2

 

管理制度完善

内控制度建立

2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完善2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2

 

内控制度合规性

2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反之相应扣分

2

 

内控制度执行

2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有效执行2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2

 

指标体系完善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2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2

 

宣传培训

宣传培训

1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培训

开展了宣传培训1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1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及时性

1

会计核算及时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1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1

 

会计核算规范性

2

会计核算规范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2

 

会计档案管理

1

会计档案规范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1

 

绩效目标管理(10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合规性

1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1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1

 

与工作衔接度

1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1

 

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1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1

 

绩效目标覆盖率 

绩效目标覆盖率

4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

 

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完整性

1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申报表填写完整1分,不完整相应扣分

1

 

绩效指标操作性

1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1分,反之相应扣分

1

 

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1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1

 

绩效运行监控(15分)

预算完成率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2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完成率90%及以上的得2分。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项目预算执行率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2

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调整程度

项目预算执行率=[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政府采购监管

预算执行率

1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含调整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1分,超过的不得分

1

 

财政审批

1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 

应政府采购未采购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1

 

政府采购合规性

1

部门政府采购合规性

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1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的得3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不得分

1

 

资产清核

1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1分,反之不得分;账实不合的按比例扣分

1

 

日常管理

1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1分,差项按比例得分

1

 

预决算信息公开

预算信息公开

1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1

 

决算信息公开

1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1

 

绩效评价实施(15分)

部门项目自评率 

部门项目自评率 

5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中列示项目的视为已自评)。

5

 

资金评价覆盖率 

资金评价覆盖率 

5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评价质量

评价质量

5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4

 

评价结果应用  (15分)

绩效信息公开

绩效信息公开

3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按《南江县县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规定公开绩效信息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3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3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2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3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3

 

监督管理

绩效问责

3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情况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3

 

项目及资金调整

项目及资金调整

3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情况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度项目及金额的得3分,未按规定调整的相应扣分

3

 

项目支出绩效管理(30分)

项目支出绩效

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

30

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得分

27

 

绩效管理创新(+5)

管理制度创新  

3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工作推进创新  

2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监督发现问题 (-5)

违规问题

-5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5

 

 

扣分项(-5分)

-5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像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

 

 

评价结论

总评分(95) 优秀(X≥90) 良好(90>X≥75分)合格(75分>X≥60分) 不合格(X<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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