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水产渔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南江县水产渔政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拟定南江县渔业发展战略、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渔业环境监测,对县内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实施管理;
3.负责全县水产种苗体系建设和种苗质量管理及检疫工作;
4.负责全县水产养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试验)示范工作;
5.负责全县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
6.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渔药、渔饲料的管理;
8.负责焦家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9.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渔业生产发展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二是扎实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稻渔综合种养等项目工作;三是高质量完成全国收支调查县、大宗鱼类监测县等工作;四是着力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五是深入实施水产种业振兴行动。
(二)渔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禁渔好氛围。二是常态化开展渔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项禁渔禁捕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力度,规范休闲垂钓,确保禁渔禁捕工作成效。
(三)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狠抓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规范;二是抓好渔业船舶安全汛情通报制度、开展船检安全专项治理和水产品安全监测等工作;三是加强渔政执法巡查安全工作渔。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水产渔政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水生动物防疫检疫股、水产技术推广股、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股。共有编制14人,在编职工14人,退休4人。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6.3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7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266.32万元,比上年增加4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10万元,占总收入97.66%,上年结转收入6.21万元,占总收入2.3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266.32万元,比上年增加4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65万元,占总支出89.61%,项目支出27.67万元,占总支出10.3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6.3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7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农林水支出21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 当年拨款变化情况(与上年比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6.32万元,比上年增加40.7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增加。
2. 支出结构情况(分功能占比)
2022年支出预算266.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3万元,占总支出8.53%;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占总支出4.06%;农林水支出214.89万元,占总支出80.69%;住房保障支出17.88万元,占总支出6.72%。
3. 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7.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渔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保障渔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4年预算数为2.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第一书记驻村期间考察调研、日常工作运转以及报销驻村期间因公产生的差旅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2024年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预算金额为238.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0.21万元,津贴补贴5.83万元,奖金46.84万元,绩效工资36.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7万元,住房公积金1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4年运转类项目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金额为32.79万元,其中:办公费5.31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8.3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工会经费3.88万元,福利费4.8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4年特定目标类支出预算金额为27.67万元,主要是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工作经费15万元,渔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共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6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27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2.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动。
公务接待费0.77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2.4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资产总额197.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办公用房420平方米,价值68.89万元,越野车1辆,价值17.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0.3万元,累计折旧91.1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6.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无购买服务情况。
(四)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5万元,即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工作经费15万元,渔政执法监督管理经费10万元。
第二部分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情况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社会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绩效目标情况
8.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