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南江县2023年农资打假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6-14 10:50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南江县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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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的重要讲话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利益,为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农业强县建设保驾护航,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专项行动工作思路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从2月到10月底,各乡镇(街道)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执法监管、技术服务作用,注重运用新技术、大数据手段,线上线下综合施策,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执法监管,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渔药及农机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并曝光一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案件,集中销毁一批假劣农资,持续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农民用上安全放心农资。

二、把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紧盯五区两基地农资的监督管理,五区即城乡接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农资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两基地即种植和养殖生产基地。加强对周边农资销售点的管控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使用情况的检查,防止禁限用农资进入使用环节。通过核查生产基地农资使用情况,倒查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采取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明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深摸细查,加大对“忽悠团”、游商游贩兜售和网络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封堵假劣农资流通渠道和渗透空间。

(一)种子。以水稻、玉米、蔬菜和食用菌等种子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查处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引先推、无证经营、套牌套袋及未按要求备案、未办理植物检疫证明、包装标签不规范和经营不适宜本地种植的种子案件以及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种子经营主体合法性、销售经营合法性、种子质量的执法监管。

(二)农药。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全面清查无证经营农药违法行为,严查未按规定建立农药购销台帐和用药记录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非法经营高毒禁限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以及除草剂中添加百草枯等违法行为。

(三)肥料。在备肥用肥的高峰时期,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获证肥料产品监督抽查,严查有效成分不足、重金属超标,夸大使用效果、包装标识不规范,一证多用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四)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可追溯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非法添加违禁药物、超剂量超范围添加抗生素及激素、直接使用原料药、含量不符合规定兽药等违法行为。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的饲料行为。

(六)渔药及鱼饲料。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变质的渔药、鱼饲料,严厉打击鱼饲料中添加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地西泮等非法行为。

(七)农机。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性能、参数,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八)农膜。加强对农膜新标准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指导农业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进店、不下田。要求经销商售卖使用厚度不小于 1丝(0.01mm)的新国标农膜产品,积极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农膜,设立废旧农膜回收装置,积极引导农户及时交回废旧农膜,并无条件回收保存,统一归集到转运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开展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

(一)23,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行动,对在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立即查处,遏制假劣农资流入市场。

(二)46配合做好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79月,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组织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倒查假劣农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10月,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开展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

四、强化专项行动措施

(一)加强农资打假宣传培训。在春季农资打假期间,各乡镇(街道)和局属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3.15维权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宣传、微信推送、现场咨询、展览展示等方式,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技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农资追溯体系。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等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兽药经营企业追溯数据上传工作,有效提高企业追溯实施率,在具备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追溯试点。规范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标注,不断加大可追溯管理工作推动力度,尽快全面实现种子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四川省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710号)要求,要将信用档案建设工作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规范信用档案信息,鼓励消费者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推动实现农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充分发挥协会组织、新闻媒体和普通消费者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机制,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狠抓违法案件查处。持续加强打击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企业涉案的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违法经营,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紧盯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力争查办一批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必要时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和局属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于保障全年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特殊重要性为全面加强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福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彭德明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县水产渔政局局长

赵建荣  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陈孔阳  兽医兽药与屠宰监管股股长

黄克启  局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股长

伍和平  县农技站站长、局农机机械化股股长

    县种子站站长

何旭东  县植保站站长

      县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南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彭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资打假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行监管工作分级负责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门店、“忽悠团”、游商游贩的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站所,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对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办案力度,做到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执法监督检查无死角、无盲区。

()坚持“双随机”制度。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农业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及时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送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扎实做好农资打假数据统计,同时要注重总结上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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