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团结乡亭子村5社苟家塝滑坡治理工程监理单位采购公告

2024-04-23 14:39 来源: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江县团结乡亭子村5社苟家滑坡治理工监理项目采用公开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货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人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项目名称

南江县团结乡亭子村5社苟家滑坡治理工程监理

采购建设地点

南江县团结乡亭子村5社苟家

采购时间

2024年4月23日

采购内容

监理单位

采购资金

34720元

其他

 

二、标段划分

合同段

目名称

投标限价(万元)

标段一

南江县团结乡亭子村5社苟家滑坡治理工程监

3.472

三、资格要求

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基本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具有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其他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应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②拟任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必须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地质灾害监理培训合格证书。③参加抽取的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报名单位声明)。④报名单位在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中信用等级为C、D级或处于禁止期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抽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该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1、有效期内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则不需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鲜章)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原件备查)

5、授权委托人在供应商单位近6个月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鲜章,法定代表人提交则不需提供)

6、报价函(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加盖供应商鲜章)

7、“资格要求”中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8、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截止之日间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

1)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search/cr/)。

(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项目资料索取、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凭单位(公司)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在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大楼708室报名。

六、递交符合性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和审查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符合性审查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密封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七、递交符合性审核文件及审查地点: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8室。

八、采购公告发布: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专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交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十一、确定供货商:在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十二、采购人: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程自伟

联系电话:0827-823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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