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南江县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04-23 10:24 来源: 本站
南江县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南国用(2014)第147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南江县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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