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隆意全)
2024-04-15 10:52 来源: 本站
隆意全因保管不善,将南国用(1992)字第486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隆意全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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