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岳兰凤)

2024-03-22 10:01 来源: 本站

岳兰凤、孟青香现有房屋位于长赤镇玉赤大道和谐家园8幢1-3-2,备案合同号:2016004892。

岳兰凤于2018111日因病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其遗产应由其父亲岳俊奇、母亲张翠华、配偶孟青香、子女岳小燕、岳华、岳红英共同继承。

经协商岳俊奇张翠华、孟青香、岳华、岳红英自愿放弃对以上房屋份额的继承权,岳小燕表示要继承死者岳兰凤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岳小燕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岳小燕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322日至20244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书面向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8855960 / 8855011,公告期届满,无异议,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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