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05-23 10:56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经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4个职能股室:综合股、勘测股、预审股、登记股。

(二)机构职能

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基本职能:1.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2.承办全县土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3.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4.负责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5.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核定事业编制20个,其中:事业工勤2个。2022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临聘人员8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2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21万元,占总收入的51.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80万元,占总收入的48.12%;无其他收入。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18万元,占46.42%;项目支出333.83万元,占53.58%。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5.46万元,占总支出的4.09%;

事业单位医疗9.93万元,占总支出的1.59%;

事业运行253.79万元,占总支出的40.74%;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3万元,占总支出的0.16%;

农房测绘及权籍调查299.80万元,占总支出的48.12%;

购买服务33.00万元,占总支出的5.30%。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3.01万元。

基本支出289.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34万元,公用经费10.84万元。

项目支出333.83万元。其中: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支出1.03万元,购买服务33.00万元,农房测绘及权籍调查299.80万元。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财务制度建设情况。为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定了《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资金拨付、审批、支付等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2.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了《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涵盖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四个方面业务范畴。并及时查找了风险点,完善了业务流程,使经济业务管理更规范、健康。

3.工作、纪律制度建立管理情况。建立了《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经费,压缩公业务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按照人员经费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

2.绩效目标填报、监控管理、评价情况

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我单位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超预算;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单位建立和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公平、合理。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支付。为贯彻落实《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2]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2021年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采购工作均按照《政府物资采购制度》实施。

3.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做假账。严格报账审核,严把审批支付关口。

4.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单位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实相符。

5.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完整。

6.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派驻纪检监督,按时上报各类资料。

(四)综合绩效情况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效的资金合理运用起来,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并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单位在各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实施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实施进度快,最终效果好。实施决策正确,适应了新的发展要求,有利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绩效编制有待改进。

(三)改进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按照不动产登记要求,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加大对资金的投入支持。确保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够有效、正常运转,以便提高工作效益。进一步制定好绩效计划,让绩效目标更加完善。

2023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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