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布《南江县城市公用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

2021-05-06 16:4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住建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南江县城市公用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南府函〔202137号)精神,现将《南江县城市公用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一)规划期限。本次城市公用设施规划期限分为近期和远期。其中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二)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南江县中心城区,面积约32.43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一)公共交通规划

1、公共停车场。规划城市公共停车场51处,提供公共停车泊位7169个。其中,现状保留13处,规划新建38处;新建停车场中独立占地17处,与现有建筑或规划项目附建20处,独立+附建1处;规划及现状保留公共停车场可实现 5分钟服务范围覆盖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2、公共交通线路规划。现状保留线路:规划保留公交线路包括1路、2 路、公交专线1、公交专线24路、18路;现状改建线路:现状改建线路3条,分别为3路、6路、7路,主要根据公交出行需求进行适当延伸;规划新建线路:规划新增线路共计9条,分别为规划旅游环线、东榆专线、龙家跃进线、公交5路、公交8路、小巫峡旅游专线、十八月潭旅游专线、槐树村旅游专线、红鱼洞水库旅游专线。 

3、公共交通场站布局。1)公交枢纽站。规划结合南部广运南江集团新址及北部养生潭旅游服务中心布置公交枢纽站2个。(2)首末站。规划首末站共6个,除北高速出口车站及公交分公司,其余站点均不作夜间停车。(3)中途站。结合规划线路走向及中途站规范间距,规划新增公交中途站点44个,现状保留71个,现状改造6个,共计121个。站点布局可在 15分钟步行范围内覆盖整个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

(二)环卫设施规划

1.车辆清洗站规划布局。规划共设置小型车辆清洗站7处,中型车辆清洗站7处,大型车辆清洗站8处,共计22处。

2.垃圾中转站规划布局。1)规划小型转运站 6 座,其中对原有的2座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扩建,另外新建4座转运站。(2)转运站的转运规模不超过150t/d,其中运转量为 50-150t/d IV 类小型转运站2座,每座转运站用地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转运量为50t/d V类小型转运站4座,每座转运站用地面积不超过1000 平方米。(3)站内配置垃圾压缩机和垃圾集装箱,并配套建设污水和废气处理装置。

3.环卫车辆停放规划。规划环境卫生停车用地指标按2.5/万人配置。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可采用立体形式建设,本次规划用地面积按100平方米/辆进行配置。规划环卫车辆停车场4处,结合车辆清洗场联合布置。

4.公厕规划布局。规划公共厕所80座,其中现状保留42座,现状改造8座,规划建设30座。

(三)集贸市场规划

集贸市场规划布局。规划各类农贸市场共计25处,其中包括农贸市场20个,将大型超市纳入市场规划5个。

(四)户外大型广告位配置规划

户外大型广告位规划布局。按照规范对现有立柱式广告牌相应保留、修缮及拆除。同时在省道、国道及绕城环线等重点路段的交叉地段新建部分立柱式广告牌; 对城区中已损坏的电子广告屏进行修缮,并在重点商业地段新增LED广告屏。规划大型立柱式广告牌共46 处,其中保留现状14处,根据现状修缮改建1处,新增31处;大中型LED显示屏共8处,其中保留现状5处,在现状基础上修缮3处;三面翻广告位共5处,其中保留现状4处,新增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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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江县城市公用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主要图纸

南江公用设施规划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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