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5 14:05 来源: 县民政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南江县红塔大厦15楼,邮编:636600,电话:0827-8269631,邮箱:45434138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江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民政中心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大力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和网上咨询答复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8条,其中机关简介1条,财政规划计划1条,预算/决算22条,重大项目1条,重大民生信息76条,其他法定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法律审查机制,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受理、办理、答复、审核、反馈等环节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方面。根据《南江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有关要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明确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严格落实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制度,更新主动公开栏目,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本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遵循“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工作原则,确保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坚决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重大信息、敏感信息须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才能予以发布。设立机关简介、规划计划、行政权力、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信息、其他法定信息等8个专栏,今年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实现数据同源,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全面展示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化、透明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政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信息上报审核,凡发布信息均须经过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同时,落实专人每日受理群众申请,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民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还未有效建立,主要还是依托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效率不高;二是涉及本领域文件更新不及时;三是“三审三校”制度有时落实不严格。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正。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加大对相关人员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技能,建立稳定的政务公开队伍;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的衔接,遇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整改。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民政系统涉及惠农惠民政策较多,依托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工作群等载体及时发布,做好民政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召开会议讲清“三审三校”的必要性和具体操作程序,落实审核责任,建立审核工作常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南江县民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南江县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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