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养老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2-07-01 16: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一、国外养老服务业发展趋势

1.美国养老服务业发展趋势。在美国,美国的养老服务业

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只占比 20。其拥有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由“社会、企业、个人”负担的三方缴费机制,构建了全方位的养老保障体系;同时也具有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其国家的医疗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分别针对 65岁以上的老人,收入低于贫困线的 65 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和有幼儿的家庭提供医疗保险;并且丰富了护理行业内容,通过长期“照料体系”应对老年人的慢性疾病,按照老年人接受护理服务的地点分类,可以满足不同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2.英国养老服务业发展趋势。在英国,其社区养老模式是

政府着重发展的一种模式。除了为养老老人提供日常照顾外, 这些日常照顾也会针对不同老人人群提供不同的服务,还会定期不定期的在社区内举办心理咨询、营养学等活动,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还会建立老年人专用娱乐场所,实现心理和身体的双重健康发展。

3.日本养老服务业发展趋势。在日本,日本人有深厚的居

家养老传统,家庭和邻里观念重,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去陌生的地方养老。所以日本政府对此有全面且细致的政策支持。首先是为了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建立诸如“短期居住、疗养”等多种类型的养老设施,机构数量多,覆盖范围广;其次是积极发展老年旅游业,打造属于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同时也建成了专业人才队伍及教育培训、资格认证体系, 养老机构的人员都必须获得相关证书,保证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水平,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及地位。

二、国内养老服务业发展背景

1.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公报指出,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

2.继续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发展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2019 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为 77.3 岁,但我国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 岁,老年人平均有 8 年多的时间带病生存,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高达 75。“医养结合”是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融合发展模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是,我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仍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比如,护理型床位缺口巨大,目前我国养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仅为 16.1;医养结合机构的等级主要集中在二级医院及以下。国家卫健委等十二部门也提出,到 2022 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 50以上,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届时我国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会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3. “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兴起

“互联网+养老”这种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使养老服务业迈入了智慧养老时代。中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整体上正处于上升阶段,技术创新成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未来我国的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将会朝着智能化、人性化方向快速推进,智慧养老产业会在养老服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社会力量不断进入养老行业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全面贯彻执行,老年旅游、老年教育、老年娱乐、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业各种业态,均将呈现出良好势头,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正在积极参与到养老服务业领域。例如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斥资约 40 亿元、耗时 6 年兴建的养老社区“梧桐人家”已经正式在上海投入运营。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 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占比在不断提升,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占比已超过 50,其中北京、上海等地的民办养老机构占比已超过 80。

三、南江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基础

1.市场环境

老龄人口数量增加,老龄化程度加深。据巴中市 2020 年统

计年鉴显示,该市自 2000-2018 年间户籍人口总数波动范围较小,人口出生率成上下波动态势,人口死亡率则呈下降趋势。但在此年间,该市 60 周岁以上人口数量迅速增加,老龄人口占比从 9.9跨越到 19.8,老龄人口基数正在逐渐增大,其规模也在逐步增加。同时,随着老年人口更迭及养老思想的转变、医疗服务的相应发展、甚至是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的变化、老龄化不断增长的趋势以及对相关休闲娱乐服务的需要,人们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正在急剧上升,未来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将前景广阔。其中,南江县下辖 32 个镇(街道),414 个村(社区),总人口 65.31 万人。60 周岁以上 112570 人,80 岁以上 15120 人,100 周岁以上 26 人。总之,南江县、巴中市老龄人口数量将大量增加,人口老龄化趋势在逐渐加深,其养老服务刚性需求也会相应得以稳步提升,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将面临一次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机。

2.养老资源

南江县养老服务资源发展良好。就目前南江县养老服务机构情况而言,全县现有养老(敬老)院 12 所、床位 983 张;公办养老床位共计 583 张,入住床位 293 张;民办养老机构 3 所、床位 400 张;农村幸福院 73 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8 所,农村日间照料中心 108 所。全县城乡各类养老床位 1477 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 13 张。3.自然文化资源

南江是首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四川省第二批“天府旅游名县”。17 个五级旅游资源和 47 个四级旅游资源,缔造了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光雾山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米仓山国家4A 级旅游景区、醉美玉湖-七彩长滩国家4A 级旅游景区、云顶茶乡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十八月潭、小巫峡等国际国内知名度、美誉度极高的旅游景区;“云中喀斯特、奇秀光雾山”演绎了“春赏山花、夏戏山水、秋观红叶、冬览冰挂”的美轮美奂的四季景色。“光雾天下红”被誉为“新蜀中九绝”。 南江古属巴国之地,汉为益州之境,南北朝时期建县,迄今 1500 余年历史。米仓古道的千年底蕴,见证了“巴师助武王伐纣、萧何月下追韩信”等众多历史传奇,李商隐在这里留下了“巴山夜雨涨秋池”的千古名句。

4.交通资源

南江县境内有 2 条高速、1 条铁路、2 条国道、3 条省道, 正在建设中的汉巴南高铁将穿境而过,区位优势凸显。南江立足巴蜀文化旅游大走廊重要节点,借力北向东向出川出渝大通道,奋力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打造川陕渝中心花园,快步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江县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便捷的交通资源、优越的人文环境及浓厚的历史气息等对发展南江县养老服务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第二节 规划说明

一、规划适用范围和期限

规划适用范围为巴中市南江县全域,涵盖 32 镇(街道)、

414 个村(社区),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3.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 年修订版)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 年)的通知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6.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7.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规划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南江县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南江县在“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纲领, 是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体系和把握人口老龄化机遇与挑战的重要检验。县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定本部门(单位)、本区域涉及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方案、细则,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第二章 发展愿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 战略,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紧扣市委为南江确定的 “建设生态经济发展高地、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发展定 位,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突出养 老服务公益性,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在做好“保基本、 兜底线”的基础上,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建立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扩大 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医养融合、智慧养老,加快健康产业 的发展,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让每 一位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形成以家庭为基础,市场、社会、政府各司其能的养老服务格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优化

养老服务领域政府资金资源投入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形成强大供给合力。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特征和诉求,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重点做好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促进城区、农村养老服务业协调均衡发展。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紧密围绕养老服务业特点,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有效释放养老资源活力。统筹发展,精准发力。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政策衔接和制度安排,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年,南江县逐步建立以县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村(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为框架的全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失能特困老人颐养中心、乡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基础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基础更加牢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质量明显改善、结构更加合理。到 2025 年,生活不能自理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 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 60以上,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 100,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5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在 1 人以上,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 80以上,养老服务业提供就业岗位 1000 个以上。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兜底性养老保障制度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适时调整完善救助标准并建立稳步提高的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完善医疗救治制度,将特困人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对其在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

二、建立普惠型养老服务制度

持续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基础养老金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全面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制度,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衔接,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 标准、 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体系。发展互助型养老服务,引导慈善力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慈善服务。

三、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老年人状况,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养老服务清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 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

四、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体系

因地制宜建立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认真制定评估方案,合理设计评估流程。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综合考虑失能、失智、残疾等状况,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全面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制度,培育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 加强评估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

第二节促进居家社区服务提质增效

一、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

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充分考虑老年人接受服务的便利性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分级分类配建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嵌入式和智能化,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运营,实现“一站多点、养教结合” 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社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照护服务、康复理疗、健康咨询、法律援助、养老培训等多元化服务。建设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一是打造南江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核心载体。根据当前我国 “9073” 养老模式,居家社区养老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打造南江县全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统领全区居家社区养老工作,发挥统领全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神经中枢“的作用,同时将全县“智慧养老指挥调度中心”设置在南江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智慧养老指挥调度功能。二是建设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在城区街道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承担城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医养康养等功能,重点引入日托全托、医养结合、康养服务、智慧养老、便民服务和社交娱乐等新业态,提供照护床位、老年餐厅、医疗康复室、老年用品体验展示租赁维护中心、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中心、社区学习点、老年休闲娱乐场所(阅览室、棋牌室、健身房等)、“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工作站、老年接送车、送餐车等功能空间或设备。三是探索设置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探索在城区街道的各社区、小区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建设嵌入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站点(或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社区物业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建设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一是打造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载体。依托现有的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载体,在全县升级、改建或者新建乡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以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中心,利用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协会阵地、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社工站、小区物业等设置养老服务点,打造“一站多点、智慧便捷、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辐射各乡镇附近区域范围,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短期托管和慈善救助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二是完善村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载体设施。依托农村幸福大院、村级短期日间照料点,针对农村自理半自理老人群体,整合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养老服务、文化教育等资源,建设村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互助养老点),探索“村卫生室+幸福院+村养老服务专员”农村医养融合养老新模式,探索开展健康教育,为老人提供定期免费体检、助餐助医、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二、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机制。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

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和“时间银行”等做法。试点建立“家庭照护床位” 制度,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和增加老年医疗护理床位,探索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和“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探索在城区、乡镇和农村建立养老服务专员制度,按照常住老年人的一定比例设置养老服务专员,解决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养老服务供需无障碍对接。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在现有的文化娱乐、生活照料、医疗培训等服务基础上,充分利用老年协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开发新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实现养老服务供给和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积极拓展日间照料、托老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和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引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业态。探索引入日托全托、医养结合、康养服务、智慧养老、便民服务和社交娱乐等新业态,提供照护床位、医疗康复室、智慧养老服务站、社区学习点、老年休闲娱乐场所(阅览室、棋牌室、健身房等)、“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工作站等功能空间或设备。

三、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

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本土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力度,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倾斜,重点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初创企业。支持养老机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提供技术支撑,实现优势互补和信息互联互通,为居家老人提供一体化服务,发展居家服务新业态。

第三节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一、着力推进贫困失能老人集中照护

落实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制度,加快建设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中心,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财政兜底制度,完善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 按照“应收尽收、应养尽养”的原则,引导全区失能半失能及特困老人低门槛入住,解决生活贫困的高龄、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需求,提升全县集中护理照料失能(失智)特困供养对象人员能力。

二、着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升级改造

全面改善乡镇敬老院供养设施和服务条件,构建“1+N”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联合体。对服务功能弱、供养人数少、安全隐患整改难的老旧敬老院,坚持益改则改、益关则关的原则分类处理,对不宜改造升级的乡镇敬老院在不改变性质的前期下, 可改造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日间照料中心)。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充分利用撤并乡镇、村社闲置阵地,通过改造、调整、整合等方式,规划一批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设施。依托农村幸福大院、村级短期日间照料点,整合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养老服务、文化教育等资源,建设村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互助养老点)。对有意愿的特困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

三、着力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提质扩面

合理规划建设村级互助养老点。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级

事务中的领导作用,领导和指导村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积极引导村里的乡贤、群众和低龄老年人积极开展为老服务,探索“政府购买+个人自选”模式,按照“普惠可及、价格适中”原则,适度开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自选项目,为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急、助洁、助浴、照护、体检、心理慰藉等服务,拓展居家农村养老服务消费供给。

建立村级养老服务专员制度。招引、培训农村养老服务专

员,形成“村村有专员”的农村居家社区服务格局,建立社区农村居家探访制度、农村老年人健康台账与健康档案,通过农村养老服务专员,随时掌握农村老年人健康动态、跟踪服务, 帮助老年人使用智慧养老系统,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第四节 推动推动机构养老服务转型升级

一、优化机构养老布局结构

优化机构养老空间布局。按照就近精准养老基本原则,建

立农村养老分区供养工作机制,科学规划养老机构建设的空间布局,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盘活现有城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推动乡镇敬老院升级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优化构养老空间布局,形成以片区为依托、护理和综合服务相结合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辐射相应的城区乡镇农村区域,提升城区、乡镇和农村基本养老服务质量,补齐城区、乡镇、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满足城区、乡镇、农村老年人的区域性养老服务需求。

丰富养老服务机构类型。科学规划养老机构建设布局,持

续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建设,重点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和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护型、认知障碍型养老机构。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适度有序发展面向中高收入群体的中高端养老机构,支持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

二、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性属性,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推进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 积极探索采用公建民营模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引入企业或社会组织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参与运营管理,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细化评审标准和遴选规则,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监管与经营制度建设。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内部市场化改革,在坚持公益属性及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的前提下,允许保障范围以外的床位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标准,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由纯公益性向社会化转变,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的机构负责运营,按照市场定价收取费用,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实行社会化运营,支持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三、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加强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多功能养老分区,增设护理床位,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建立健全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促进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清除重大风险隐患,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 持续推进智慧养老监管平台扩面升级,提升养老机构监管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划分,探索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发展。坚持实用、精简原则,持续规范养老机构内部财务、人事、值班、档案等制度。导入专业管护人员,拓展康复护理、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以口碑赢得市场。

第五节 建设友好型养老环境

一、加快提升家庭适老化水平

逐步建立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机制,优化服务流程, 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改造服务。对老年人住宅室内设施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改造,对特困老年人家庭的改造给予适当补助,引导老年人家庭对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分类实施困境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计划,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家庭自负的方式,鼓励更多的家庭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

二、积极打造适老生活环境

按照最新发布的完整居住社区的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活动空间环境,基于居民生命生活体验,打造更美好的社区生活居住环境,就近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 加大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创造邻里和谐的社区氛围。积极创造条件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的全覆盖,同时重视设施的设计装修和运营管理,确保设施够用、能用、实用,发挥出最大效益。

三、着力推动“智慧养老”建设

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建设,以信息化、智能化呼叫救助服务平台为支撑,以乡镇、社区、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为网络节点,以农村养老服务协理员为神经末梢,建立集线上信息服务、线下实体服务为一体的新型“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定位查询、联系呼叫、应急救援、服务调度、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服务功能。到 2025 年至少建有 1 个智慧养老院和 1 个智慧养老社区。积极引进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 推动企业和养老服务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健康养老新模式, 促进养老服务业与乡村振兴、绿色农产品开发、教育培训、健康娱乐、体育文化、旅游文化、家政服务等产业融合。

四、完善老龄福利优待制度

探索建立贫困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救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标准与财政增长相匹配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等险种。推进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建立“费随人走”“费随人给”异地养老机制。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一、养老服务载体工程

通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等养老服务载体建设, 构建从城区到农村、从居家社区养老到机构养老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城区到农村不同的养老需求,提升养老服务业质量和水平。

二、智慧养老发展工程

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积极探索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云平台项目,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的推广应用,打造 “智慧养老院”和“智慧养老社区”。到 2025 年,至少建有 1 个智慧养老院或 1 个智慧养老社区。

三、医养融合发展工程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规划衔接,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促进县内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支持县内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医务室及护理员等医疗机构, 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增设专业医疗团队进行运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农村、社区的医养结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引进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护理、康复、健康管理等服务延伸至家庭,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服务。

四、老年环境提升工程

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与老年人自主安全的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标准,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保持 100。继续支持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支持贫困、残疾、失能、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老年人教育,加强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 鼓励老年大学到乡镇(街道)开办老年教育学习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积极开展远程老年教育。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推动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引导家庭成员对老年人进行精神关怀和心理沟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丰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加强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和使用。鼓励发展老年人体育组织。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全县养老服务业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县委书记任组长, 县长任执行组长,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政府成立专门综合协调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保障。要把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内容,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养老产业责任清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各部门、各乡镇工作任务,将推动养老服务业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二、政策保障

按照养老服务业规划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不断完善有关政策,依法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在手续办理、证书登记、划拨供地、消防审验、环保可行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一个窗口”办理流程,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区域卫生规划要为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医疗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三、资源保障

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三产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拓宽融资保障,落实支小再贷款等政策,对符合授信条件民办养老机构,要予以资金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对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降低各类养老机构融资成本。鼓励社会资本无障碍进入,落实相关税费支持政策,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财政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的长效机制,将“公办民运”、“民办公助”落到实处。

四、宣传保障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积极作用,弘扬和传播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养老服务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活动,增强全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服务业问题、关心养老服务业、支持养老服务业的良好氛围。将老年教育融入机构、社区等多种养老服务载体,广泛开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人才保障

强化人才保障,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合作与交流,根据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通过长中短期培训、实现用得上、留得住在地“永久牌”人才队伍,公开招聘、考核、考查引进健康养老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对取得职业技能登记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兑现落实相应的补贴政策。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养老服务企业负责人的养老服务政策、理论和实操培训,全面提高养老服务管理能力。积极引导更多专业人士跨行跨领域参与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家政服务企业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视、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探索拓展居家老年人个性化养老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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