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民政局机关简介

2024-04-11 14:14 来源: 南江县民政局

    南江县民政局为南江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襄渝线民兵民工生活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自治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工作。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等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南江县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机关党建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协助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搞好全县民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搞好党风廉政和警示教育。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

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基建计划,并参与全县民政事业总体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指导乡镇(街道)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登记与管理,拟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社团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社团活动;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市、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精简退职职工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行政区划设立。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和指导全县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县婚姻、殡葬、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议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和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社会福利股。拟定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基本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厦15

   邮政编码:636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9:00—12:0013:00—17:00 

              夏季: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827-8269631

领导简介

 

  柳望春,男,汉族,1975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南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岳文风,男,汉族,197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南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局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慈善工作、目标任务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新冠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社会福利股;对安全、信访稳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新冠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联系县社会福利院、县敬老院管理所县社会捐赠物资接收福利公司。分管挂联长赤镇、红光镇、侯家镇、天池镇。

 

  赵甫,男,汉族,1975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南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县级社区排查专班关心下一代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处理、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联系县殡仪管理所、县婚姻事务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安全、信访稳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新冠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挂联集州街道、公山镇、杨坝镇、坪河镇、赶场镇、桥亭镇。 

 



                                                

何术,男,汉族,1974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南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审批)、社会组织党建、营商环境、社会信用建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等工作。分管社会救助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联系县救助管理站对安全、信访稳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新冠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挂联大河镇、兴马镇、石滩镇、关门镇、高桥镇、仁和和关路镇

 

  刘雍,男,汉族,1976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南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工作、政工人事、党务公开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主题教育等工作联系县民卫对安全、信访稳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新冠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挂联正直镇、和平镇、云顶镇、双流镇、下两镇、元潭镇

  杨眉,女,汉族,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南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负责规划、财务、统计、环境保护长制等工作分管工会、群团、妇联分管规划财务股对安全、信访稳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新冠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挂联沙河镇、团结乡、高塔镇、赤溪镇、八庙镇

 

  刘绍发,男,汉族,1974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南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办公室、精神文明、宣传工作、意识形态、保密工作、依法治县、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林长制、深化改革、双拥、五创联动、城乡环境治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议提案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对安全、信访稳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挂联光雾山镇、贵民镇、神门乡和关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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