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2024-04-08 15:52 来源: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展改革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和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措施。组织开展全县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自然资源政策和生态环境政策。推进融入“一带一路”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目标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港澳地区除外)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全县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食糖和食用油等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议。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核查粮食收购价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执行情况。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实现总量平衡、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发布能源信息。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大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重大政策的研究和争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组织实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建立振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组织争取老区振兴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推进老区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协调解决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统筹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统筹实施西部大开发、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工作。协调铁路、机场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负责全县粮食、物资储备行政管理和粮食流通领域执法工作,负责全县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划入职责:

将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局;将核查粮食收购价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等行政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局;将县民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行政管理职责等划入县发展改革局。

2.划出职责:

将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南江生态环境局,将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将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县审计局,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将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职责划入县投资促进局﹐将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招投标执法职责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拟定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制订全县人口发展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贯彻落实全县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定全县人口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拟订县级储备粮棉油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报县政府审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粮棉油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接收、保管及发放等日常事务。

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应急救灾物资收储轮换管理办法、采购计划、调度协调等行政管理职责。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组织编制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方案,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核准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事后备案;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违法活动的执法,负责受理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江县光雾山大道党政中心

    编:6366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8222658

 

领导简介


                                                   

辛勤,男,汉族,197112生,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刘东,男,汉族,1977年3月生,大专学历,1998年10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南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发改局党组成员,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张吉川,男,汉族,1984年5月,大学学历,201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粮储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县粮储中心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粮食执法大队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股、基础产业股投资股联系粮改工作


                                                   

孟晓明,男,汉族,197012生,大学学历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项目中心节能监察中心、重点项目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综合股、能源和环境资源股


                                                   

王明芳,女,汉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分管局办公室(政务公开)、机关财务、机关工会、以工代赈综合股、体制改革股、车改办。协助局长联系审计、综合经济(区域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


                                                   

杨光,男,汉族,19896,大学学历,201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委财经办秘书股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运转、政务公开、会务、文秘、资产管理、档案、机要、保密、环境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工、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业务培训;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协调绩效管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要信息收集、整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并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负责川东北经济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及区域间友好交流合作等事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办公室、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3.固定资产投资股。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与协调。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政法、城建、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和转报;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的审核、审批;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制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跟踪人口发展动态,做好人口发展预测预警。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指南;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

4.基础产业股。研究提出全县交通(含铁路、航空)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水利、邮政等行业规划,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含铁路、航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研究对外开放、经济贸易业、现代物流业、财政金融业等重大问题,会同有关单位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审核、转报财政性资金的交通、水利、邮政、粮食、工业、高技术产业、商业流通业等项目;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5.体制改革股(信用建设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统筹协调全面创新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和全面创新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指导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跨部门、跨地区联合信用奖惩;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协调指导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动信用经济发展。承担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6.政策法规股(评估督导股)。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协调部门之间在招投标等法律法规执行中的矛盾争议;组织、参与、协调有关经济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招标事后备案;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办法和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有关发展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组织对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以及有关重点领域开展评估督导;牵头负责本部门巡视巡查、审计等反馈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整改落实等工作。

7.能源环境资源股。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节能中的重大问题;审核、转报能源发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对违反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监察执法。

8.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负责组织价格听证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审定工作;承担市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法规、政策、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和收费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和收费争议;负责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审。

9.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审核转报并督促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考核工作。

10.以工代赈综合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贫困地区及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发展政策,编制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审核、申报、下达和督促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计划及项目实施;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11.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综合股。负责县委老区振兴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系列规划、实施方案督促落实;协调推进涉及川陕革命老区发展规划中重要政策和项目的争取及项目实施的协调督促;研究提出南江县川陕革命老区发展重要政策、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特别重大项目的建议,并统筹推进落实;拟订南江县川陕革命老区发展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办落实和考核;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1.原县粮食局管理的县粮食执法大队(参公管理)整体划转县发展改革局。

2.县发展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县项目中心、县节能监察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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