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9 17:42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南委发〔2019〕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贯彻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2.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提出全县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3.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调控措施建议。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县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综合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5.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6.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长远及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抽出全县规划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审批全县国家出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核准和备案全县企业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全县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国家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为实施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

7.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结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定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思路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思路和规划,指导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8.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编制和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城镇化发展思路及对策措施。

9.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理平衡和宏观调控,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思路和规划;提出县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调控措施。

10.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规划。

11.研究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能源综合管理和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12.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问题。

13.研究提出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措施建议,编制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规划、计划,协调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14.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15.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调整计划,制定权限内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工作。

16.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拟订招投标管理的实施办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7.负责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县以工代赈资金项目,会同财政安排、落实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监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

18.承担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具体工作。

19.负责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和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等。

20.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参谋服务抓突破。一是抓重大规划编制。认真抓好“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牵头组织好“十四五”重大课题调研,采取借智借力举措,选择高水平的咨询机构,高质量完成《南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各专项规划。二是抓年度计划制定。深入研判宏观经济形势、扎实开展调研,准确把握县情,按时按质完成《南江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及时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到各部门。三是抓经济监测分析。围绕年度目标,按月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按季对经济运行进行调度,并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2.紧贴发展抓项目。一是狠抓资金争取。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切实加强汇报衔接,全年力争争取中央、省预算内等资金3.33亿元以上;积极跟踪落实政府债券资金。二是充实项目储备。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包装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充实我县“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库,争取上级更多的项目纳入国省市“十四五”重大项目库。不断完善向上争资考核奖励机制,大力包装项目向上申报。三是狠抓重点项目。拟实施市县重点项目106个,总投资51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8.4亿元,其中,市级重点项目45个,总投资29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1亿元。四是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持续抓好组织领导、人才支援、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康、创新工作等七大重点任务,扎实抓好项目资金争取,力争到位扶贫协作资金3500万元以上,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年内所有项目全部完工,资金使用95%以上。五是创新推进机制。实行“五个一”推进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挂联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套工作专班、一份倒排工期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六是强化要素保障。着力引进和培养规划、建设、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专业人才。用好用活土地政策,提高土地投资强度,确保用地需求。继续做大平台,推进平台融资,积极争取债券发行和利用PPP模式,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3.强化职能抓管理。一是切实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和物资储备管理,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增强管理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行程度。二是切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扎实推行联合惩戒,扩大惩戒范围和力度,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的能动性,推进全社会诚信程度。三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一次办结”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操作流程。四是加强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深入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五是持续做好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工作,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和预警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不断创新价格认证局面拓宽服务领域。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发改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6人,供给车辆1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下属管理单位4个,其中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均未独立预算、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31.98万元,比上年增加9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98万元,占总收入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31.98万元,上年增加9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78万元,占总支出75.92%,项目支出152.2万元,占总支出24.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1.9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比2019年减少1.58元;二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了21.57万元。三是项目收支预算增加114.2万元,其中: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一般性项目支出(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工作经费、重点项目储备办工作经费、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粮食执法专项经费、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驻村工作经费、价格收费公示)经费117.9万元;压缩一般性项目工作经费(重大课题调研经费、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重点项目牵头工作经费、涉纪涉案价格鉴定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7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6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1.98万元,比上年增加91.06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479.7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03.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8.59万元,绩效工资34.66万元,津贴补贴90.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6.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38万元,职工补充医疗缴费等5.49万元,职工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3.18万元,奖金9.05万元,住房公积金34.94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69.43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2.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会1万元,工会经费5.82万元,福利费7.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22.18万元,退休活动费0.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3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93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3.7万元。

(二)项目支出152.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52.2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工作、重点项目储备办工作、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粮食执法、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驻村工作、价格收费公示、重大课题调研、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重点项目牵头工作、涉纪涉案价格鉴定等支出;无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4万元,较上年预算总额16.8万元减少2.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8万元,较上年预算10.8万元减少2.8万元,原因是:接待任务较上年减轻和厉行节约。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项目争取和重大政策争取,项目工作牵头、协调、经济工作调研、招商引资、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易地扶贫搬迁考察学习、易地扶贫搬迁交叉检查和验收、粮食执法监管等工作,上级及兄弟省市来南其他调研及专项检查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2019年6万元无增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8.42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主要是用于规划编制咨询服务等委托业务。采购货物预算14.6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采购印刷服务预算25.8万元,主要用于资料汇编和重点项目宣传等印刷费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99.58万元。其中:县项目中心车辆1辆19.5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0.12万元,无房屋,使用办公用房屋产权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1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52.2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2.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4.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5.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6.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8.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2020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经济科目款级明细表

      10.2020年部门经济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11.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13.2020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4.2020部门绩效项目支出预算表

      发改局2020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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