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5-09 14:35 来源: 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9日到20245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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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南江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63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江河南江县关坝镇玉泉村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巴中市 南江县关坝镇玉泉村

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四川恒耀祥瑞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南江县关坝镇玉泉村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1.97km,新建堤防两段,共计949m,分别位于南江左右两岸,其中左岸新建堤防422m,右岸新建堤防527m;设计排涝工程2处,左右岸各1处。

 

一、施工期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川环发〔201378号)》等一系列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做防护及管理措同时,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 )和《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以及本项目特点实施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862-2020)标准。

2、焊接烟尘:本项目焊接量较小且属于间断的无组织排放,通过对作业点洒水降尘的方式减轻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间机械废气主要是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施工中选择排气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各施工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减少油耗和燃油废气污染;尽量电气化设备,少使用燃油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和养护,减少油耗;合理施工布局,将燃油设备工作场所移至当地常年主导风下风向和场地开阔的地方,以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减少交通拥挤和堵塞几率,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4、混凝土拌合粉尘:密闭搅拌,并在搅拌过程中加强管;洒水降尘有效降低拌合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①基坑排水:基坑采用明沟排水系统,排水沿基坑设截流槽和集水坑,基坑废水经集水井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严禁排入河道。②施工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现场不设置机械维修,维修、保养均在附近汽修店进行;施工期机械设备如拌合机、振捣器、以及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区洒水降尘以及混凝土拌合等,严禁排入河道。

2生活污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农地施肥

为防止施工期对南江河造成污染,建设单位针对水环境还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堆放材料的管理,禁止露天堆放,防止雨水冲刷造成含油污、含锈废水进入水体;②加强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日产日清;围堰填筑拆除料及时运至指定堆场,严禁沿河堆放,严禁任何弃土、弃渣和垃圾下河。③加强临时堆土的挡护措施,用编织袋装土进行挡护,取料结束后尽快回填或转运,禁止将弃土方倾倒入到河道中,弃土方及时清运。④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进行废水的治理,严禁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南江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作业尽量在白天,避开午休时间;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部,尽量远离四周敏感点;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使局部声级过高;④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禁止超载、超速,尽量避开周边居民集中区、学校和医院等敏感点,行驶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⑤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①本工程不设渣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工程回填;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场用于回覆表土堆存期设置移动式喷雾炮机润湿表土,并采用覆盖密目网等措施防治风蚀粉尘;表土堆场平均堆高不超过3m,堆场四周设截排水沟,防治水土流失。②建筑废料分类回收,可回收再利用的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堆场,运输过程做好相应环境管理措施;严禁建筑垃圾倾倒至项目周边地表水体内。③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用于开挖沿线回填。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

1工程占地环保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搬离施工场地内的各类机械设备,拆除各种临时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可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乡镇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围堰进行拆除及时清运,恢复河道的行洪能力,围堰拆除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禁止堆放至河边影响河道水质禁止将围堰拆除物丢入河道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施工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

2对陆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将施工活动限制在预先划定的区域内严禁破坏施工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②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划定的占地红线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新增施工占地;不得随意增大土石方开挖面积,保护好开挖地表剥离的植被及附着土壤;运输物料避免对道路两侧灌丛及灌草丛等植被造成破坏。③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垃圾随意堆放处置。④优化施工布置和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没有植被覆盖的裸地,减少地面扰动面积。⑤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鱼类应急保护在涉水工程进行施工时,为尽可能降低工程施工对鱼类造成的伤害,对于可以驱离的鱼类施工前进行鞭炮、超声波驱鱼,将鱼驱至下游深水处在围堰施工时对于无法驱离,躲在石下或深潭鱼类进行捕捞,统一运送至下游河段。建设方应在渔政部门统一监管下进行。控制施工时间工程河段主要为鲤科鱼类,每年繁殖时间为3-6月。本工程初设方案中主体工程施工期从20241220253为保证鱼类繁殖,水下作业施工期争取在31日前完成若水下施工作业不能如期完成,应做好相应鱼类保护预案,不在夜晚施工施工前对鱼类进行有效驱离。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监管在涉水工程进行施工时,结合水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尽可能降低工程施工对鱼类造成的伤害。加强施工监管,尤其是对施工人员的监管,严禁涉入水生生物损失事件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捕,进一步加强渔政管理加强鱼类保护宣传加强渔政能力建设制定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水生生物资源损失应急预案工程结束后对河道河岸进行环境恢复及补救⑤施工期其他保护措施:严禁沿河堆放固废,临时堆场表土遮盖避免落入河道,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加强水面巡视,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施工选在枯水期进行,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若发现有珍稀鱼类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相应机构;围堰外形应适应水流排泄大小,堰身保证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使在施工中围堰不致发生破裂、滑动或倾覆;防水要严密,应尽量采取措施防治或减少泄漏;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围堰并清运,恢复河道的通行区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方式,严格控制在河道工程设计界限范围内施工,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尽可能降低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4、鱼类“三场”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作业时间,涉水施工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水下施工时间安排在枯水季节。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排放,减少水域污染。③加强施工人员及流域周边居民的水生生物保护宣传、管理与教育,禁止捕捞活动。④为减少对鱼类的伤害,施工前必须征得当地水产部门的同意,进场前采用超声波驱鱼或人工等技术手段对施工区及其邻近水域尤其鱼类产卵场和鱼类分布较密集的深潭、回水区进行驱鱼作业。⑤施工期配置临时护鱼人员定期对工程影响河段进行巡护监督管理,一旦发现珍稀特有鱼类发生搁浅,受伤甚至死亡等事件应立即通报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鱼类救护工作。⑥强化渔政管理,严格执行禁渔制度。

5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主体工程:主体设计表土剥离、排水沟、沉沙池等防护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

2)临时工程①施工道路区:在施工便道区域,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外侧设置排水沟、防雨布,排水沟出口处选择地势低洼的区域设置小型沉砂池。②施工生产生活区:修建生产生活区以前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并用防雨布进行遮盖,防止水土流失;生产生活区域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外侧设置排水沟,在排水沟出口处选择地势低洼的区域设置小型沉砂池。③临时堆土场:临时堆土区占地类型为滩地,工程进场时先进行整地,完工后恢复原有地貌,在回填区低洼地段修建挡护土袋;水土保持工程补充施工区域场地及周边汇水排导措施,在临时堆土区域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外侧设置排水沟、防雨布;临时堆土区完工后进行绿化,种植树种、撒播草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和清理,拆除和封闭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并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生态恢复。④导流工程区:围堰填筑在枯水期进行,利用工程开挖土石料,填筑时先采用砂卵石填筑,迎水面敷设复合土工膜防渗,并采用砂卵石进行回填压脚处理。围堰拆除时从下游向上游逐步拆除,采用反铲退挖,随挖随运,不设临时堆放,可减少水土流失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检修、维护,防止漏油,配备浮子式围油栏、无纺布聚丙烯吸油毡、收油机、浓缩型溢油分散剂等。②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区的执法力度,彻底清理水体周边污染源。③加强水质安全宣传,防止人为污染。④按主体工程设计,在沿线道路与河流交叉路段和桥梁跨越区段设置警示标志,提示车辆减速行驶,严禁超车、超速;严禁居民随意开挖,集中居民点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禁止排入河道,影响河道水质。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建成后不增加新的管理人员,现场不新设办公用房。营运过程中河流本身无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产生,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环境影响。运营期应制定河道堤防工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河道巡视,组织堤防护岸工程维护,汛期严格按防汛要求进行河堤安全监管,发生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和抢险。

2

南江河南江县元潭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巴中市 南江县元潭集镇

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四川恒耀祥瑞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南江县元潭集镇,治理河道长度2.53km;新建

堤防2229.67m,共分为三段,均位于南江右岸;设计排涝工程9处。

 

 

一、施工期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川环发〔201378号)》等一系列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做防护及管理措同时,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 )和《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以及本项目特点实施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862-2020)标准。

2、焊接烟尘:本项目焊接量较小且属于间断的无组织排放,通过对作业点洒水降尘的方式减轻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间机械废气主要是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施工中选择排气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各施工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减少油耗和燃油废气污染;尽量电气化设备,少使用燃油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和养护,减少油耗;合理施工布局,将燃油设备工作场所移至当地常年主导风下风向和场地开阔的地方,以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减少交通拥挤和堵塞几率,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①基坑排水:基坑采用明沟排水系统,排水沿基坑设截流槽和集水坑,基坑废水经集水井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严禁排入河道。②施工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现场不设置机械维修,维修、保养均在附近汽修店进行;施工期机械设备如拌合机、振捣器、以及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区洒水降尘以及混凝土拌合等,严禁排入河道。

2生活污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农地施肥

项目施工过程中,为防止施工期对南江河造成污染,建设单位针对水环境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堆放材料的管理,禁止露天堆放,防止雨水冲刷造成含油污、含锈废水进入水体;②加强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日产日清;围堰填筑拆除料及时运至指定堆场,严禁沿河堆放,严禁任何弃土、弃渣和垃圾下河。③加强临时堆土的挡护措施,用编织袋装土进行挡护,取料结束后尽快回填或转运,禁止将弃土方倾倒入到河道中,弃土方及时清运。④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进行废水的治理,严禁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南江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作业尽量在白天,避开午休时间;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部,尽量远离四周敏感点;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使局部声级过高;④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禁止超载、超速,尽量避开周边居民集中区、学校和医院等敏感点,行驶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⑤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①本工程不设渣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工程回填;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场用于回覆表土堆存期设置移动式喷雾炮机润湿表土,并采用覆盖密目网等措施防治风蚀粉尘;表土堆场平均堆高不超过3m,堆场四周设截排水沟,防治水土流失。②建筑废料分类回收,可回收再利用的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堆场,运输过程做好相应环境管理措施;严禁建筑垃圾倾倒至项目周边地表水体内。③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用于开挖沿线回填。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

1工程占地环保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搬离施工场地内的各类机械设备,拆除各种临时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可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乡镇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围堰进行拆除及时清运,恢复河道的行洪能力,围堰拆除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禁止堆放至河边影响河道水质禁止将围堰拆除物丢入河道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施工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

2对陆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将施工活动限制在预先划定的区域内严禁破坏施工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②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划定的占地红线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新增施工占地;不得随意增大土石方开挖面积,保护好开挖地表剥离的植被及附着土壤;运输物料避免对道路两侧灌丛及灌草丛等植被造成破坏。③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垃圾随意堆放处置。④优化施工布置和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没有植被覆盖的裸地,减少地面扰动面积。⑤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严禁沿河堆放固废,临时堆场堆放的表土采取遮盖措施避免落入河道,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期间加强水面巡视,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施工选在枯水期进行,尽量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若发现有珍稀鱼类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相应机构。④围堰的外形应适应水流排泄大小,不应压缩流水断面过多,堰身保证由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使在施工中围堰不致发生破裂、滑动或倾覆;防水要严密,应尽量采取措施防治或减少泄漏,以减轻排水工作。⑤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围堰及时清运,恢复河道的通行区域。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方式,严格控制在河道设计界限范围内施工,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⑦严格按照施工时间进行,水下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枯水季节。⑧工程结束后对河道河岸进行生境恢复。⑨制定科学合理的增殖放流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鱼类增殖放流投放标准执行增殖放流工作。⑩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监管在涉水工程进行施工时,结合水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尽可能降低工程施工对鱼类造成的伤害。加强施工监管,尤其是对施工人员的监管,严禁涉入水生生物损失事件⑾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宣传,加强对工程影响河道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同时在增殖放流过程中让民众共同参与,增进大众对鱼类的保护意识。⑿加强渔政能力建设,拟聘请协助护渔员2名。⒀工程结束后对河道河岸进行环境恢复及补救,河道遗留工程建设设施及时清除,河道、河岸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保留天然护渔设施、河岸原有小湿地系统。⒁加强对工程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监测,及时掌握水生生物种群变化情况。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管理与教育。

4、鱼类“三场”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作业时间,涉水施工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水下施工时间安排在枯水季节。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排放,减少水域污染。③加强施工人员及流域周边居民的水生生物保护宣传、管理与教育,禁止捕捞活动。④为减少对鱼类的伤害,施工前必须征得当地水产部门的同意,进场前采用超声波驱鱼或人工等技术手段对施工区及其邻近水域尤其鱼类产卵场和鱼类分布较密集的深潭、回水区进行驱鱼作业。⑤施工期配置临时护鱼人员定期对工程影响河段进行巡护监督管理,一旦发现珍稀特有鱼类发生搁浅,受伤甚至死亡等事件应立即通报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鱼类救护工作。⑥强化渔政管理,严格执行禁渔制度。

5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体工程:主体设计表土剥离、排水沟、沉沙池等防护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剥离、临时堆存:表土临时堆放于临时堆土区,表面采取临时遮盖进行防护,四周采用土袋进行临时拦挡,土袋外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临时措施。临时防护工程:临时堆土、裸露边坡、裸露地表、转运土方等区域补充密目网苫盖措施对分区内临时堆表土布设临时土袋拦挡措施,采用袋装土进行拦挡;项目区内表土、临时堆土、裸露边坡、裸露地表等区域补充密目网苫盖措施。临时排水工程:沿生产生活区外侧、对沿道路一侧、临时堆土区设置临时土质排水沟,排水沟末端布设沉砂池,施工结束后进行回填。植被恢复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和清理,拆除和封闭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并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生态恢复。导流工程区:围堰填筑在枯水期进行,利用工程开挖土石料,填筑时先采用砂卵石填筑,迎水面敷设复合土工膜防渗,并采用砂卵石进行回填压脚处理;围堰拆除时从下游向上游逐步拆除,采用反铲退挖,随挖随运,不设临时堆放。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检修、维护,防止漏油,配备浮子式围油栏、无纺布聚丙烯吸油毡、收油机、浓缩型溢油分散剂等。②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区的执法力度,彻底清理水体周边污染源。③加强水质安全宣传,防止人为污染。④按主体工程设计,在沿线道路与河流交叉路段和桥梁跨越区段设置警示标志,提示车辆减速行驶,严禁超车、超速;严禁居民随意开挖,集中居民点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禁止排入河道,影响河道水质。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建成后不增加新的管理人员,现场不新设办公用房。营运过程中河流本身无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产生,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环境影响。运营期应制定河道堤防工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河道巡视,组织堤防护岸工程维护,汛期严格按防汛要求进行河堤安全监管,发生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和抢险。

3

南江河南江县沙河镇老街段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巴中市 南江县沙河

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四川时代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南江县沙河镇,工程综合治理长度1500m新建堤防及护岸1480.40m,其中新建堤防743.63m,新建护岸736.77m新建排涝涵洞8 处,拆除重建污水干管2446.43m,拆

除重建供水干管 1554.42m,布设下河梯步 9 处。

一、施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环保措施:①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②划定最小施工作业区域,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区域,做好土石方调运。③严禁施工机械和车辆乱停乱放、施工垃圾随意堆放处置,避免影响植物生长。

④施工材料统一堆放在施工工区内,堆场和裸露地表防雨布覆盖,避免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⑤在开挖地表土壤时,将表层土壤单独堆放至临时堆土场,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用于植被恢复;⑥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补偿因施工破坏的原有植被。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对相应地带绿化覆土和植草绿化后,要对绿化措施布设抚育管理措施。

2水生生态环保措施①优化施工布局及施工期安排,施工期集中在枯水期,施工作业面尽量不与河道水面相染,上游段堤防局部设置围堰,涉水施工段短,可有效降低施工扰动造成的水体浑浊,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②基坑集水通过集水沟、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再排入下游,可以有效保障下游的生态流量。③加强施工管理和机械日常维修保养,机械进场前均应进行大修和保养,可有效防止施工过程中油污的跑冒滴漏。④严禁向河内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雨天应对各类机械和堆场进行遮盖防雨。⑤做好项目弃渣合理调配工作,弃渣及时回填处理,弃渣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等。⑥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3鱼类“三场”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施工避开鱼类繁殖季节水下施工时间安排在枯水季节。②减少水体污染。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弃物不得随意堆放,临时堆土场遮盖防雨以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体污染。③加强宣传教育设立警示标牌和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河道巡查,发现河道污染、非法捕鱼等情况及时上报④驱鱼作业。为减少工程施工作业对鱼类的伤害,施工前必须征得当地水产部门的同意,并聘请有关专家作现场指导;进场前,可采用超声波驱鱼或人工等技术手段,对施工区及其邻近水域尤其鱼类产卵场和鱼类分布较密集的深潭、回水区进行驱鱼作业,将鱼类驱离施工区。⑤施工巡逻。邀请专业人士巡逻,发现水生保护动物在附近应暂停施工或者采用鸣笛善意驱赶。配置临时护鱼员定期对工程影响河段进行巡护监督管理,发现珍稀特有鱼类应立即通报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⑥工程结束后对河道施工环境及河岸环境进行恢复,河道遗留工程建设设施及时清除,河道、河岸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考虑鱼类生存环境需要,保留天然护渔设施。结合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对河岸进行整治,对工程影响的植被进行恢复,保留河岸原有小湿地系统。⑦采取人工增殖放流措施。

(二)废水治理措施基坑排水基坑一侧布置集水沟,将水导流进集水沉淀池,再通过抽水泵将澄清尾水排入下游。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洒水抑尘,不外排。③生活污水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经房屋配套卫生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废气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①施工现场封闭管理,设置封闭围挡;加强物料管理,建筑材料分区堆放;注重降尘作业,施工场地内定期清扫、洒水;裸露的场地和堆场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并设置挡水带、排水沟和沉淀池;清运建筑垃圾应采取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严禁随意抛洒和焚烧。②施工场地内车行路径定期洒水抑尘,在进入场外道路处可以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防止机动车扬尘。③施工场地内运输路径的地表做压实处理并定期洒水或喷洒抑尘剂。④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缩短施工周期,减少施工现场的工作面,并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裸露地面。⑤专人负责土石方临时堆场、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堆放和清运,合理规划物料堆场。

2燃油废气①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完成大修及保养。②采用清洁能源如电、天然气、0#柴油等,禁止使用燃煤。③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提高燃料的利用率。④对于燃烧柴油的运输车辆、挖掘机等,尾气不达标的车辆和设备安装尾气净化器,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确保尾气达标排放。⑤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汽车排污监管办法、汽车排放监测制度、施工运输车辆排放监测办法等。

3、焊接烟尘焊接量较小属于间断无组织排放,通过对作业点洒水降尘的方式减轻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四)噪声治理措施①做好前期工作安排,包括人、物、设备等,专人指挥施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人群活动时段施工,夜间不施工。③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控制人为噪声,禁止大声喧哗。④合理布置施工平面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尽量避开人群集聚区域;无法避开人口聚集区域则要求避开出行高峰期,途经路段附近有城镇居民点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⑤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在进场前应完成大修及保养,同时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以降低机械和车辆的非正常噪声。⑥在临近敏感点处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挡,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为主,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

(五)固废治理措施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方除用于堤身堤脚填筑外,其余全部回填至堤后低洼地带,并及时对回填区进行绿化恢复;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后期全部用于沿线绿化覆土。建筑垃圾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没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弃渣场处置;钢筋、钢板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同时,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①雨天禁止开挖,未及时回填的土石方需设置土工布或防尘网覆盖,周边设置挡板或挡墙②严禁施工期间土石方随意抛洒进入地表水中,严禁土石方在河滩漫地上随意堆放。③建设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相关清运合同时,应要求承包公司提供建筑垃圾去向的证明材料。④生活垃圾禁止就地填埋或焚烧,以避免对区域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构成潜在的影响因素。

(六)临时工程污染防治及迹地恢复措施:施工工区沿项目施工工区范围设置施工围挡;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末端接入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完工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和平整,并撒播种草,选用耐践踏性、侵占性、再生性及抗恶劣环境能力极强的草种,并做好管护工作。临时堆土场土装袋作为临时挡土墙,剥离土规范堆放,覆盖防尘网降低扬尘完工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和平整,并进行绿化恢复。临时施工便道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和沉淀池,沿线设置临时土质排水沟,表面铺设土工膜,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完工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和平整,并进行绿化恢复。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措施:成立环境风险事故领导小组,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和沿线道路进行清扫,从源头上控制油料泄露;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敦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并注意文明行车;加强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严格按照既定的施工要求、施工进度及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加强环保意识培训,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在勘查阶段未发现的保护动植物,应及时汇报,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工程措施:施工时应先进行施工导流围堰的修筑,以形成挡水面,再进行工程区的清表、土方开挖、堤身回填等工程施工,同时应避免施工机械或车辆翻入水中影响水环境质量;做好施工场地检查工作,保持排水通畅;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选用当地常见植物进行绿化恢复;靠近河道侧的施工道路边设置明显标志,路边设置简易防撞栏,若要夜间施工设置照明设施,避免车辆翻入河道。应急措施:油料泄露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处置,避免泄露的油料随雨水等带入周边水体;同时制订防汛、避险及污染物泄漏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及时检查加固护坡等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护坡等工程设施垮塌,提前组织人员及设备转移到安全位置。其他:划定施工界限,获得施工许可,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工;加强施工管理,严禁野蛮施工,划定最小作业范围,禁止超挖;加强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严格按照既定的施工要求、施工进度及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尽量避免汛期施工。

二、营运期

本项目属非污染型生态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项目营运期加强环保宣教工作,并在项目段河段设置警示牌;加强项目沿线植被建设和养护,以补偿由于项目建成造成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失,同时保持与周边景观的协调性,达到较好的景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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