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二○二三年环境质量公告

2024-01-03 16:51 来源: 无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1~12月,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省优检联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南江河的养生潭、东榆、元潭(南江县出境水)断面,明江河的大河、赶场断面及恩阳河的雷破石断面的河水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规定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项目为水温、pH、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氟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透明度、叶绿素a、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六价铬、砷、氰化物、电导率、总氮、硒、铅、汞、镉、石油类、铁、锰、铜、锌、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浊度、余氯,共34项。结果表明:南江河的养生潭断面水质在1、2、3、6、10月份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Ⅱ类标准,其它时段均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Ⅰ类标准;南江河的东榆断面水质在2、5、6、7、8月份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Ⅲ类标准,其它时段均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Ⅱ类标准;南江河的元潭断面水质在2、6月份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Ⅲ类标准,在1、3、4、5、10、11月份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Ⅱ类标准,其它时段均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Ⅰ类标准;明江河的赶场断面水质在1、2、5、6、11月份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Ⅱ类标准,其它时段均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Ⅰ类标准;明江河的大河断面水质在2月份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Ⅲ类标准,在1、3、4、5、6、11月份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Ⅱ类标准,其它时段均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Ⅰ类标准;恩阳河的雷破石断面水质在5、6、7、8月份达到国家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在1、2、3、4、10、11月份达到国家Ⅱ类水域水质标准,其它时段均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Ⅰ类标准。总的来讲,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均符合当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见表1)。与二○二二年相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变化均在正常范围之内。

表1:各断面水质情况表


二、饮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1~12月,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省优检联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南江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金台水库水样按技术规范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项目为水温、pH、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氟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透明度、叶绿素a、浊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六价铬、砷、氰化物、电导率、总氮、硒、铅、汞、镉、石油类、铁、锰、铜、锌、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钼、钴、铍、硼、锑、钛、镍、钡、钒、铊、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早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林丹、滴滴涕、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共113项。结果表明:其水质在6、7、8、9、10、11、12月份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Ⅰ类标准,在1、2、3月份达到国家Ⅱ类水域水质标准,在4、5月份达到国家Ⅲ类水域水质标准,水质良好。

2023年1~4季度,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省优检联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按技术规范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的项目地表水29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地下水39项: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可溶性固体总量、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总β。监测结果表明,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III类及III类以上标准,无Ⅳ类和Ⅴ类水质,均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三、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2月份,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对南江县县城建城区空气质量状况进行了监测。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监测要求和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为:

南江县县城建城区总体空气质量状况为Ⅱ级,良;污染指数为55,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O3)。

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二氧化硫(SO2)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一氧化碳(CO)1.2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1%;臭氧(O3)12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2%;二氧化氮(NO2)2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3%。

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优183天,占50.1%;良166天,占45.5%;轻度污染12天,占3.3%;中度污染4天,占1.1%;无重度污染天气。全年达标率95.6%,比去年下降1.4%。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2、5、7、11月份,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省优检联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南江县城建城区的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进行了功能区噪声监测,其结果表明:

县城昼夜等效声级值全年平均为55.3分贝。四个功能区的监测结果值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相应标准,区域环境噪声较好。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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