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答复的函(17号)

2023-08-31 09:52 来源: 无

 

 

 

南环函〔202317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4

提案答复的函

 

吴宏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珍惜生存环境“环复”绿色家园的建议》(第10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全民生态意识有待提高。我县以“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和“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环保志愿者等队伍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等基层一线,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同时邀请县两代表一委员参观了南江县城雾源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点位,发送环保短信息50000条,发放资料1500份,营造了全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全域生态修复难度加大。我县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18.5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11%。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强化源头防控,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排污许可项目审核;加强自然保护地常规巡查,开展绿盾行动,对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生态管护资金、技术匮乏。2020年以来,投入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资金5370万元,在下两镇、元潭镇等26个乡镇新建污水截污管网61公里。全县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提升。投入土壤生态保护修复资金820万元,完成元潭镇等6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工程项目。全县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基本安全可控。投入农村生态保护修复资金6432万元,建设242个农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县69.3%的行政村(涉农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环保综合能力亟需提升。我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县环委会(办)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适时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南江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辖区监管责任,充分整合资源,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要求,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科学谋划为引领,着力优化发展格局。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并印发《南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充分衔接《南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逐步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有序实施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推进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报批实施。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和营造林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监督工作。严格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组织实施2023年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促进水生态修复,保持水生态平衡。

(二)以宣传引导为主线,着力提高公众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力求各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持续以“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和“6.5”世界环境日等有关环境保护的节日为契机,开展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等“七进”活动,深入一线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以转型发展为关键,着力培育生态产业。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一是推动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改造提升采矿业、食品饮料、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推行建材、食品等传统领域的企业清洁化、循坏化、低碳化改造,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排放。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使用节水农灌技术,推进农业产业链接循坏化,采取种养结合,促进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鼓励引导发展规模化生态养殖,推动养殖专业户实施粪便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全县整体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鼓励秸秆产业化跨区域发展。三是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大力发展光雾山生态旅游、光雾和谷国际森林康养小镇等,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

(四)以创新理念为驱动,着力解决发展难题。始终保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强化“行刑衔接”,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建立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联动机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行属地负责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专人开展保护区巡查,定期实施河道清理、漂浮物打捞、环保设施维护等工作。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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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蔡玉梅;联系电话:177385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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