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15号)

2023-08-31 09:42 来源: 无

南环函〔2023〕15号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5号

建议答复的函

黄杰代表:

您在第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利用不力的问题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2007年开始分批次建设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县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42座。其中:县城污水处理厂由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长赤、正直等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采用BOT(TBOT)模式由四川嘉陵江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大河、赶场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采用BOT模式由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八庙、高塔等22个乡镇污水处理站由四川省南江春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寨坡污水处理站由四川南江光雾和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

二、污水处理厂(站)运营情况

长赤、正直等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由四川嘉陵江水务有限公司运营;大河、赶场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由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运营;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八庙、高塔等15个乡镇污水处理站由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平岗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由四川省南江春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管运营。经我局每季度监测表明,我县所有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满足排放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还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不高,部分污水处理站存在水量不足的现象。

二是部分乡镇雨污分流不彻底,丰水期水量大、进水水质浓度低,枯水期水量小、进水水质浓度高。

三是运营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污水处理人员只会简单开启电机、曝气机等设备,不能解决在运营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四、下步工作

一是县住建局按照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督察指导,确保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

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党政责任、一岗双责、辖区负责”的原则,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上报污水处理厂(站)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三是我局将严格履行环境保护综合监管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站)日常监管和指导,并定期对出水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李国;联系电话:1588495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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