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2-15 15:38 来源: 南江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县环境保护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南江”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南江县环保局联系(联系电话:0827-8269644)。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按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制定出台了《南江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环保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是完善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环保工作各方面的事项,含本行政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公开目录、办事指南、污染源监管、污染防治、应急管理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我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环保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概况信息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条,公示公告类信息643条,财政公开类4条,污染环境监管类信息2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政府门户网站、局党(政)务公开栏及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环保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务的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共花费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0.5万元。其中,维护更新费用0.2万元;运行维护费用0.3万元(包含硬件、网络费用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环保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4、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九、附表

  南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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