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

2024-04-12 12:49 来源: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早在2012年就被明令禁止使用现在市场上凡是以“特供”“专供”“内供”等名义及类似内容销售酒类产品的行为均属虚假宣传

在此,南江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时,尽量到具有资质的大型经营单位购买,并保管好相关购物凭证;不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不购买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不购买印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

当您在市场上购买到或发现印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时,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有效维护自身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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