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2024-03-12 15:41 来源: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协助查处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组织查办上级和部门交办和移送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本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指导督促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草拟区域性地方标准及区域性地方标准统一计划、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等工作和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组织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要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健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安全监测、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

(十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承担牵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道地药材、食品饮料发展。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江县朝阳路18号

邮编:636600

办公时间:夏季:9:00-12:00  14:00-18:00

          冬季:9:00-12:0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7-8266169

领导简介

                                          

    杨文生,男,汉族,四川南江人,1972年9月生,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主抓党建、非公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群团、统战、乡村振兴工作。挂联正直所。

                                         
    李斌,男,汉族,四川南江人,1973年8月生,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食安办主任、民营办主任):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挂联光雾山所。
                                         

柳思聪,男,汉族,四川南江人,1978年6月生,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面深化改革、财务、审计、统战、综治、维稳、信访、防邪、保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议提案、网络商品交易、统计、河长制、工业产品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科技、国家现代产业园建设、新型城镇化及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法规、依法治县、广告、合同、文旅、环境保护、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扫黄打非、五创联动、创文(卫)、市场规范、协助抽样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市场股(广告股)、法规股、质量股、标准化股、计量认证股、财务股、网监股。挂联:城西所、计量所、质检所和白珠村乡村振兴工作。对接:财政局、审计局、医保局、国资局、税务局、残联、统战部、信访局、保密局、档案馆、目标绩效办、发展改革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东榆工业园区管委会、科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金融办、文化广电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就业服务管理局、投促局、综合执法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服中心、粮储中心等部门工作。



             
    赖健,男,汉族,四川通江人,1973年10月生,200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人力资源、行政执法、价格等工作。分管:特监股、执法监管股、人事股。挂联:城东所和亭子村乡村振兴工作。对接: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工作。

                               

吴朋,男,汉族,四川南江人,1975年3月生,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抽样检测、防灾减灾、风险应急管理和安全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工作。分管:食安股、风险应急股、食安办。挂联:大河所、白果树村乡村振兴工作。对接:应急局、民政局、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

                                      
    罗晓东,男,汉族,四川南江人,1980年2月生,200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行政审批、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营商环境、信用建设管理、企业个体私营经济、民营经济、消费者权益保护、个私协会指导、企业档案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注册监管股、信用监管股、消保股、民营办。挂联:消委会办公室、下两所。对接: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工作。

                                      
    何涛,男,汉族,四川南江人,1972年10月生,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禁毒、卫生健康等工作。分管:知识产权股、药械股、化妆品监管股。挂联:沙河所、检测中心。对接: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禁毒办等部门工作。

                                     

    张元强,男,汉族,四川南江人,1971年8月生,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非公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青年、团员、离退休、妇女儿童、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分管:机关党办、机关纪委、非公党办、乡村振兴办、工会。挂联:赶场所和灵官村乡村振兴工作。对接:纪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直工委、乡村振兴局、工会、团县委、妇联、巡察办、老促会等部门工作。


    梁道平,男,汉族,四川南江人,1976年4月生,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经济师:负责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安全等工作。分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特殊食品股)、餐饮监管股,协助食安办工作。挂联:长赤所和玉堂村乡村振兴工作。对接: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教科体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部门工作。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宣传、信息、文电、档案、防邪、维稳、综治、保密、群众信访、安全保卫、机要管理、公务接待、督查督办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承担绩效管理、后勤管理、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协助做好应急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统计和数据分析。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

(二)政策法规宣教股。简称法规股。组织拟订本部门有关执法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法治宣传,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核和听证工作。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负责本部门依法治理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注册监督管理股。简称注册监管股,加挂南江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和理财、投资、金融等超范围经营行为。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负责开放合作、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承担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简称信用监管股。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

(五)执法监督管理股(竞争执法、价格监督检查股)。简称执法监管股。贯彻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南江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指导、组织打击传销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指导、组织对商品、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局性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全县市场秩序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统计执法报表信息,总结分析全局性的执法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简称消保股。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负责对申诉、举报事项的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答复和统计分析等。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简称网监股。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县合同信用建设。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维护、数据管理等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八)市场规范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简称市场股(广告股)。负责维护、规范市场秩序。牵头负责本部门五创联动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业发展、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九)质量监督管理股。简称质量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食品安全协调股。简称食安股。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统计工作。

(十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简称食品生产监管股。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食品饮料发展。负责全县白酒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食品流通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简称食品流通监管股(特殊食品监管股)。负责全县食品流通和特殊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流通、特殊食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简称餐饮监管股。负责全县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简称特监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接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施工告知。督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计量认证股。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规则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本系统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管理事项。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标准化监督管理股。简称标准化股。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草拟区域性地方标准及区域性地方标准统一计划、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等工作和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七)知识产权股。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制度、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

(十八)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简称药械股。拟定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和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依法监督特殊药品。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承担牵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道地药材发展。牵头组织开展药品医药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九)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简称化妆品监管股。监督指导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二十)安全抽检监测与应急管理股。简称风险应急股。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商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商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研判及预警交流。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局安办工作。

(二十一)行政审批股。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县本级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二十二)财务股。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申报、缴纳,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十三)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挂牌机构

加挂南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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