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8-02 16:39

杨清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常态化整治的建议》(第4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为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卫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第一时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商讨研判提案办理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起草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常态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针对本次县政协提案涉及的具体问题,现将各相关部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校园周边存在大量无证照的摊贩,大多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问题

一是以宣传为载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可度。今年来,通过电视广播、门户网站、户外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开办宣传栏、微信推送、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利用“12315”消费者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努力营造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二是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不断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由县食安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及辖区乡镇(街道)组成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班,抽调专门人员,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具体职责分工: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监管,县公安局负责校园周边治安管理以及学生上、放学期间道路车辆管制及车辆疏通保畅,县教科体局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食品流动摊贩《食品摊贩登记卡》审核和办理。专班重点整治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合规、餐饮具是否清洁消毒以及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以案件查处为手段,不断提升校园周边食品监管工作的威慑力。以现场检查、全国12315平台受理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投诉举报的分流转办和处理。在每个学校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信箱,以便广大师生、家长对存在

食品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进行投诉举报。今年以来,共查处校园

周边食品安全相关案件67起,处罚没款30余万元。

二、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卫生条件极差,无防蝇、防尘及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卫生习惯差,不洗手,不穿戴工作衣帽,很容易导致微生物污染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八款:“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的规定,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上述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责令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清洁卫生及防蝇、防尘等措施,对经责令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行政处罚。

三、出售食品来源不明,质量无法保证,乱用添加剂,特别是烧烤食品、油炸食品和膨化食品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乃至对孩子的肝、肾、心血管等造成严重损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县市场监管局今年已将校园食品安全监测纳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查处,抓好食品源头监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责令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四、行政监管难度大,由于校园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多数为摊贩形式,流动性强,上放学的时候是生意最火的时候,也是行政监管部门下班的时候,给不法经营者打了一个时间差,形成了监管的空白点问题

充分发挥县食安办职能职责,以本次议案办理为契机,依托市场监管、教育、综合执法、公安、乡镇(街道)等各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各部门间协作配合,逐步探索校园周边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联动制度,进一步增加校园周边联合执法行动频次,特别是要调整执法检查时间节点,紧盯学校上学放学重要时段,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牢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底线。

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学生的零花钱也多了,但是孩子们的零花钱也多了,但是孩子们的自我控制力不强,容易受到诱惑,使这些有害食品有了大量的市场问题

一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家长师生共同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充分认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让孩子们逐步树立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群体总量,为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宣传载体建设和宣传教育力度,通过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多样形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微信、自媒体等新媒体,将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社会共治局面。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聚焦重点,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乳制品、散装食品、冷食类食品、“辣条”“五毛食品”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等,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消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校园周边各类经营主体的证照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建立经营主体信息档案,将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作为风险等级为D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双随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二)强化抽检,增加校园周边食品抽检频次。进一步发挥食品抽检风险监测预警作用,依托每年抽检工作,将抽检数量、品种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倾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三)合力共治,建立校园周边联合整治机制。充分发挥县食安办职能职责,以本次议案办理为契机,依托市场监管、教育、综合执法、公安、乡镇(街道)等各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各部门间协作配合,逐步探索校园周边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联动制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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