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2023-06-13 18:38

各所、队、中心,机关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巴市监办〔20231)精神,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县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年报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同时依法按时公示年报,既是市场主体积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也是实行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前提基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年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年报工作机制,紧盯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及时、主动公示年报,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

二、全面推进年报工作

(一)持续抓好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进一步增添年报工作举措,做好服务工作,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与企业年报同步安排部署、同步宣传培训、同步督促指导。对部分年报困难或不愿意进行网上申报的个体工商户,要搞好针对性宣传服务引导,鼓励网上申报,逐步建库,实现一次录入后每年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确认,最终实现零录入。

(二)统筹做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要加强与

人社、商务、统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对疫苗和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服务指导,确保辖区内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应报尽报。

(三)稳步推进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工作。要立足职能职责,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宣传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问题,依法移交当地受理投诉举报部门处理。

(四)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要积极督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确保重点企业100 %

年报。

三、强化年报工作措施

(一)加强年报组织领导要把年报公示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等市场主体,要加大依法清理吊销力度,力争第一季度先完成清理吊销和注销一批市场主体,夯实年报基数。切勿搞冲刺、突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丰富年报宣传手段,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将日常监管与宣传指导相结合,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三)强化工作督导检查。要健全完善年报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局信用监管股将适时对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进行通报和督导。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指导市场主体自主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违规擅修改年报相关数据。年报结束后,按照规定要求将未年报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履职尽责,不得突击年报,不得代替市场主体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违规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切实杜绝虚假年报问题;二是各所不得借年报为由收取任何费用;三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结束后,各所要适时总结年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报送信用监管股。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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