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十四五”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

2022-07-04 09:49 来源: 政府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县,为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贡献知识产权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3号)及《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巴府发〔2021〕3号)等文件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南江县十四五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的总体要求,贯彻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为引领,以强化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为主线,以培育特色地理品牌和产业为主攻方向,着力探索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为加快推进南江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大幅提升全县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同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一)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稳步提升。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引导企事业单位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作用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快速维权援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能力大幅提升。全县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过97%,知识产权司法案件、行政执法按期结案率超过90%,知识产权社会认知度超过80%。

(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取得突破。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全县各项专利申请总量力争突破1000件,其中:高价值专利达到100件;专利授权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量平均增幅力争超过10%,商标有效注册量努力突破2500件,涉外商标国际注册5件,涉外专利申报5件,培育中国驰名商标1-2件,全县知识产权产品产值超过10亿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值增加占GDP的比重显著提高;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到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金额达到2亿元。持续实施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和增收致富经验。

(四)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提升。加速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专利产业化项目8-10项,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权、竞争力强的重点专利产品,不断提高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率。

(五)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逐渐增加。力争培育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10家,知识产权贯标力争申报成功3家,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家,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达到10人以上,逐渐增加我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三、重点工作

(一)激发全县创新创造活力

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激发创新创造潜能。鼓励企业加大产业研发投入,通过科技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强核心产业专利布局,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储备,指导长赤翡翠米等地标优势企业突破专利瓶颈、掌握核心专利,加速国内外专利布局。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奖励制度,提升企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着力打造并申报一批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贯标”工作。加强专利信息运用,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布局,推进知识产权运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科体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局

(二)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1.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继续落实省级专利扶持奖励政策,健全高质量专利激励政策,集聚创造资源,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更大力度吸引国内外领军企业、科研院所等研发平台和产业项目,完善标准、质量和竞争规制等措施,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发明专利奖补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2.加快地理标志培育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开展辖区内特色地理产品的调查摸底工作,对特色地理产品的种植区域、种植规模、市场销售情况、从事生产和经营主体的情况、产品特征、技术规范及标准、自然环境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统计、分析、总结,建档建库。遵循“创建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对条件已经成熟的地理标志,指定专业服务机构跟踪服务协调,指导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对尚未达到申报条件的地理标志,针对现存问题及时补充。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在法规政策指导、技术标准规范、申报程序指导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依托现有地理标志发展基础,大力培育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地理标志龙头企业。遴选地域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驰名商标认定,引入现代化品牌运营机制,提升地理标志影响力,带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3.加大品牌文化建设。实施“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引导服务业企业走品牌化发展之路。借助“中国品牌日”等活动,持续提升公用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做强南江黄羊、南江金银花、长赤翡翠米、南江核桃等特色品牌,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用好用活地理标志,提高地理标志转化效率,打造南江特色文化精品,加大商品研发力度,促进文化创意研发成果转化和市场投放,促进知识产权提质增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三)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激励政策,促进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创新成果专利化和标准化工作力度。引导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着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和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做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指导。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有融资需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接,积极与银行等机构对接,合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对特定知识产权开发专属的信贷产品,有力支持南江科创小微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南江县支行、县教科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经信局

(四) 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1.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畅通知识产权非诉案件审查“绿色通道”,完善非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信力。

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健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深入开展 “铁拳行动”“蓝天行动”“剑网行动”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假冒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知识产权非诉讼纠纷维权站点,打通知识产权保护“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3.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司教科文广等相关部门衔接,进一步完善系统内知识产权调节机制的配置,有效做好行政机关与司法部门的衔接。设立仲裁机构,提供当事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纠纷快速有效解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乡村专项行动,建立乡镇(街道)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推进社会共治,鼓励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自查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制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五)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措施

增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领导小组队伍,加快形成协调有力、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到位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制。强化商标保护管理,切实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加强涉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推动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大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和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立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促进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全产业链过程。增强企业品牌意识,建立健全品牌管理体系,推动建设一批地理标志、食品加工、新材料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科体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六)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推动建设涵盖专利、商标、版权、产业等基础信息的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模式,开展知识产权申请、缴费、投诉、法律状态查询等综合服务,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水平。设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引导各类产业园区、试验示范区、小微企业创业园区等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强化知识产权业务和服务资源的融合,加强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等申报咨询服务指导。积极吸引省内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南江,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规模化发展。积极培育本地知识产权维权及评估等服务机构,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代理、信息与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集中管理、委托管理等服务。强化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监管,坚持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并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化经营。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

(七)构建人才智力支撑体系

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多层次知识产权培训体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企业家、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才等类别组织开展培训,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主体。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机制,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人才互动,引导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流动。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纳入南江县重点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全国招揽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拔尖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发布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

(八)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示范镇(街)、示范园区。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宣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先进单位、优秀人物、典型案,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日、专利宣传周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科体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部门等各方力量,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的问题。深入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推进组织领导与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律和创新逻辑的内在统一,为规划的深入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要素保障。将知识产权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经费使用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县级相关部门要在各项计划、项目管理中安排相应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及应用。各乡镇(街道)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引导、培育、保护、发展力度,增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产业化的投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和项目创新,拓宽开展商标、专利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和内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积极引导社会化资金投入知识产权运营,形成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运营机构、金融机构及中介


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知识产权投入体系。

(三)强化考核评估制定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出台年度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关键指标检测机制、评估体系和考核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改进方案实施工作。党委政府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出台政策性文件;县目标办负责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网络建设,建立企业联系制度,制定知识产权管理措施,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专利行政保护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调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比重。

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十四五”实施方案主要指标的跟踪监管,引导知识产权工作科学有序推进,推动工作按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要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协调机制,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学习,熟悉业务,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既学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又学会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开展国际合作和竞争,推动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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