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团结乡卫生院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9 16:08 来源: 团结卫生院

南江县团结乡卫生院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江县团结乡卫生院是县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卫生行政、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和实施卫生编制规划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疾病预防与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疾病;慢性非传热性疾病的防治;实施免疫规划,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

(三)妇幼保健:农村妇女病普查、孕产妇建卡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与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转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

(四)基本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正常分娩的接产和妊娠合并症的诊治,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五)健康教育: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青春期、更年期保健知识的咨询及指导。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抓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协助镇政府开展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咨询、发动等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村卫生室进行一体化管理、业务指导及对乡村医生的培训。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以病人为中心,创一流文明优质服务;以改革为动力,倡导竞争、敬业、进取精神;以人才培养为即便,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质量治理为核心理念,不但提高医疗质量;以防护治理为重点,切实风险保障医疗安全;以分级治理为基础,以目标治理为主线,强化治理力度。努力完成各项医疗工作和任务。

(二)提升医院执行力,在2023年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是将激励机制与执行力有效结合,明确目标,并跟踪考评。

(三)严格执行绩效考评方案,将分配机制与工作量更加紧密的结合,不断完善医院职工的考核制度。

(四)加强人才队伍结构建设,健全我院医疗人才队伍。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赴上级医院不间断地进行短期进修和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五)采用三基训练、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医院技术人员实行再教育,加强医院人才队伍梯队建设。

(六)关心职工生活,改善职工的福利待遇,切实改善职工待遇,从而增强全院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团结乡卫生院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0无供给车辆。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内设临床科、公卫科、财务科、务科、办公室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548240.64元,比上年减少458092.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0240.64元,占总收入99.4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元,占总收入0 %;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8000元,占总收入0.5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548240.64元(含上年结转8000元),比上年减少458092.06元,其中:基本支出801414.64元,占总支出51.76%项目支出746826元,占总支出48.23%事业支出0元,占总支出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8240.64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69607.92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8240.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33.64元、卫生健康支出1327870元、住房保障支出54337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8240.64元,比上年增加769607.92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2、支出结构情况。基本支出801414.64元,占总支出51.76%;项目支出746826元,占总支出48.23%。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工资及津补贴支付金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1.人员支出801414.64元,其中:基本工资303372元,津贴补贴73260,奖金13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809元,职业年金缴费36224.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78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629元住房公积金54337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00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元,生活补助42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0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元;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 0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项目支出0元,其中:自筹资金项目支出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725033.87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4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经费,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以及非税征收预支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团结部门预算批复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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