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3 10:31 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春场坝社区春江西街4号,联系电话:0827-82228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信息和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我局根据实际报送了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要求在每个栏目录入相关内容共计69条。通过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重大民生、其他法定信息等内容共计158条。通过“健康南江”微信公众号公布各类信息共计439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线上申请入口,在局行政办公室设置线下依申请公开窗口,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表格。2023年,我局未接收到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并落实初审职责,办公室把关落实复核职责,业务分管领导进行终审。各股室制定的政务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2023年,我局累计公开政策信息5条,机构信息9条,规划计划2条,预算/决算26条;政府采购3条,重大项目2条,重大民生信息23条,其他法定信息88条。本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主要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坚持做好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全面宣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今年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实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我局将相关工作落实到各股室,根据职能职责,提供公开内容。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局党组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确保定期保质保量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及时、流程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在收集、发现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健康热点事项信息上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加强与业务股室的衔接沟通,推动全局上下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做好卫健系统政策信息解读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工作,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南江县卫健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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