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

2022-01-18 13:38 来源: 政府办

各医疗卫生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169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川卫医函〔202134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南江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推动廉洁从业行动落地见效。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每年度结束后的次年前5个工作日内,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季度工作进展、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2110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四川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创新行风监管治理举措,为“十四五”南江卫生健康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保驾护航,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1月至202412月。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实现“4100%”的工作目标。即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行风建设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率达100%,职工行风教育培训率达100%,门诊挂号结算或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率达10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率达100%。门诊、住院和患者总体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行风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单位领导要发挥好带头作用,深入开展行业作风教育,细化学习教育具体内容,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动群众,不断总结和运用好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

(二)完善组织体系,落实纠治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督导机构,专职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回扣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机制,院本级纪检、人事、财务、信息、采购、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部门全程参与,压实压紧行风管理各项责任。建立健全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等关键环节风险防范内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重点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建立风险防范台账,对高风险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梳理,限时整改,对廉政风险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明确“红包”范畴,扎紧制度笼子。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全部纳入此次“红包”整治范围。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斗硬奖惩。通过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消除红包产生空间。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察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收受“红包”举报途径等方式,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

(四)聚焦回扣乱象,规范招采使用。

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以及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条件的推广活动,全部纳入此次回扣整治范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采购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规定,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药品、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管理制度,参照“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院内可执行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活动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

(五)构建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市场监管、药监、医保等部门,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其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税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线索开展核查检查。优化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机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建立上缴登记制度。要强化宣传引领,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行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将“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新时期职业精神广泛融入卫生健康行业政策,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五、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印发之日-2022131日)。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完善“红包”范畴,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形式,广泛动员宣传,开设群众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提供重要问题线索。各单位制定年度廉洁从业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党纪法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等专题教育培训、考核,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强化医德医风底线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21日-2024930日)。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通过各类应用程序、网站首页置顶、院内滚动播放、张贴海报、线上线下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廉洁文化建设。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101日-20241231日)。

县卫生健康局和医疗卫生机构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发掘、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带动、先行先试、因院制宜,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巩固此次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有序推动。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部署坚决执行到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局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机构)行风管理第一责任人,也是本次行动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优化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推动廉洁从业全面落实。

(二)细化措施,严格惩治。

县卫生健康局职能股室要持续完善行风问题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线索移交、跟踪反馈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健全具体可行的“红包”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县卫生健康局将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管,每年组织对辖区所有三级医院、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行风督导,进行明察暗访,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南江县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

        

          南江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

为全面强化卫生健康行业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廉洁从业,决定成立南江县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

黄开敏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董小宾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芬凡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士岚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梦涵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爱卫办副主任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岳星军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晓林   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郑洪卓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员:

罗刚平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书记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杨清松    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县卫生健康局信访安全股股长

王显德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人

岳仕勇   县卫生健康局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县卫生健康局政法股股长

严胡蝶    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股长

王洪艳    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股负责人

吴丽君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医政股,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责任分工:

局医政医管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对接联系有关职能部门,信息汇总、资料收集、归档等日常工作,并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及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

局信访安全股负责信访投诉线索收集,回复处置;

局妇幼健康股负责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

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

局政法股负责医疗“三监管”平台线索摸排统计,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局机关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对有关违纪案件的查处;

局中医股负责指导县中医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

局宣教股负责组织舆情线索摸排、公示投诉举报渠道、宣传报道全县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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