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水利局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2024-04-01 10:45 来源: 南江县水利局

南江县水利局2024年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拟订全县水利战略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方案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组织转报大、中型和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0、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12、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利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抓好项目储备。紧盯国省政策投向,谋划储备水利项目36个,总投资44亿元,转化开工项目10个,争取中、省水利无偿补助资金2亿元。重点围绕山泉水、水库水面开发利用、水产品精深加工方面策划包装招商项目,完成招商引资项目3个、包装项目4个,落地项目1个,完成到位资金1.5亿元以上。完成固定资产入库8亿元,其中工业入库1.2亿元。

2.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加快推进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力争完成高桥水库可研究报告审查批复,力争完成官房沟水库可研审查批复并开工建设;启动魏家沟水库、关路镇关溪社区堤防、团结乡兴裕社区堤防、集州街道幸福新区堤防、龚家湾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井坝水库灌区、重点小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初设报告批复。

3.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汇田河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杨家沟水库导流洞开挖及衬砌,开展大坝碾压填筑;完成老林沟等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成公山镇流坝社区防洪治理工程;开工建设群力水库;加快推进南江县玉堂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土流失治理30平方公里;开工建设南江县元潭镇、关坝镇玉泉村、沙河镇老街段防洪治理工程并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4.狠抓项目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小型水库设施维修养护、水库水雨情与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全面完善和落实小型水库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小型水库监测预警系统智能化和小型水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快集中供水工程、已完成中小河流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已完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发挥工程效益。

5.抓细抓实移民安置。积极配合做好红鱼洞水库灌区和黄石盘水库移民安置各项扫尾工作。常态抓好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后扶人员动态管理工作,及时足额兑现直发直补资金。高标准实施好移民后扶项目,有效解决移民实际困难,维护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6.持续推进乡村水务示范县建设。紧扣县委“强城兴乡”战略,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通过实施“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全面建成第二批乡镇供水工程、元顶子水源建设及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南部片区管网连通工程建设和村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持续推动农村饮水安全规模化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85%,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达标水平比例达到100%,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取率达到100%;水质合格率达到95%。确保年底完成建设任务。创建省级水利风景区1个,建成大河镇大营坝村、郑家沟村和石滩镇铺垭庙村、石河寨村等4个水美新村建设。加强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与建设管理,按要求常态化做好两项改革后续工作,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7.争创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按照《南江县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小型水库产权,落实好乡镇、村社管理责任,积极探索小型水库“专业化”“市场化”“属地化”管护新模式,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和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按程序选聘配齐小型水库管护责任人,通过“一卡通”将管护经费直接兑现到管护责任人。逐步实现全县小型水库监管全面、运行规范、使用高效的目标。力争创建成功全省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

8.加强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进一步压实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运维管理单位直接责任,强化行业指导,持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排查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面落实运行管护机制,对乡镇水利员和村级集中供水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抓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整合行业技术力量,指导镇村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确保所有饮水安全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9.持续做好挂联驻村帮扶。严格“四个不摘”总要求,持续做好红光镇柏山村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督促驻村帮扶力量全面履职到位,做好挂联帮扶对象防返贫监测工作,指导挂联村农业旅游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户增产增收等工作。

10.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强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利用规划成果运用,突出问题导向,精准编制2024年主要河湖“四张清单”及工作要点,加强河湖监管及问题整改。逗硬落实河湖巡查管护制度,建立健全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河湖管护机制,全面压实河湖管护责任。常态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十年禁渔”“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开展玉堂水库及黑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省总河长第4号令精神,建设“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幸福河湖,完成南江河、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申报并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11.规范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配置和水资源管理,推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全县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加大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宣传力度,开展好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做好水资源论证审查、取水工程验收、取水许可证核发;强化水资源管理,常态化开展取用水监督检查,推动取水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成果;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

12.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县内各个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全面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13.严格水事监管执法。持续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严格按照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要求,依法行政,认真抓好防电信诈骗宣传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全体水利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取水许可、河湖“清四乱”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12345平台交办等涉水涉河问题线索,对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摸排行业内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涉河涉水黑恶势力。

14.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做好党务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公开《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水利政务信息,在单位醒目位置放置党务和政务信息公开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全面巩固“一网通办”能力,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工作要求;事项认领率、按时办结率、证照生产率、证照签章率、主动评价率、办事群众满意率、办事指南准确率达到100%;落实政务服务办件“一件事一次评”工作部署,力争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活动中再列“好”等次。

15.筑牢防御水旱灾害防线。全面抓实水旱灾害防御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夯实所有水库、重要河道、重点山坪塘、山洪灾害危险区、涉水在建工程工地营地、矿山等重要部位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的责任,及时更新各类防御明白卡和标示标牌。开展山洪灾害责任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全覆盖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改造提升一批山洪灾害视频监测站点,主动融入市级统一预警平台。持续抓好“3人1屋”临灾避险指挥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县安委会抓好转移避险“安全屋”建设,搬迁受山洪灾害威胁户15户。持续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6.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抓实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逗硬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落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加大各类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确保全年无越级上访、闹访缠访等事件发生,维护水利行业安全稳定。

17.严格守住质量安全红线。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建设,实现分级管理责任范围内项目质量监督全覆盖,落实质量监督责任人制度,加强复核参建单位资质和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要求,深化落实“信息公示、问题公开、重点监管”三项制度,落实质量监督检测,建立完善质量投诉渠道,跟踪部厅历次质量巡查整改落实落地,加强对工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和法人验收程序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水利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在职人员共69人,辅助性岗位10人,退休人员56人,长赡人员5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南江县水利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江县水政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3个(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南江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南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

根据职能职责,南江县水利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和建设管理股、水资源股(挂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水旱灾害防御股、工程运行管理股、水利水保股(挂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行政审批股(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财务股、移民安置股。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水利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6165.4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628.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局2024年收入预算616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5.45万元,占56.5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5万元,占1.05%;其他收入58.8万元,占0.95%;上年结转2556.23万元,占41.4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局2024年支出预算616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23万元,占19.82%;项目支出4943.25万元,占80.1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水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65.4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628.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5万元,其他收入5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56.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万元、农林水支出575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81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85.45万元,上年结转当年拨款1971.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0338.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6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5万元,占2.17%;卫生健康支出52.8万元,占0.97%;农林水支出5182.43万元,占94.97%;住房保障支出82.81万元,占1.52%。

3、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会议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2.7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1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等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20.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23.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8.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员医疗保障缴费。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61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11.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332.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712.17万元,主要用于:群力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工程、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玉堂水库灌区项目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年预算数1139.8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低水坝运行维护等。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166.6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前期工作、河流健康评价项目等。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4年预算数105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红光坡面径流观测场运行维护经费、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3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监测监管。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24年预算数5万元,主要用于:自动监测水文站管护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152.5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维护、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024年预算数5.1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水毁修复、井坝水库灌溉渠道修复抗旱工程等项目。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4年预算数1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4年预算数13.9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拦河闸水面保洁服务项目。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024年预算数2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478.76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救灾项目、第二水厂建设ppp项目、红鱼洞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项目、高桥水库工程建设实物调查等。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6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4年预算数114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队员经费开支。

(26)农林水支出(类)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92万元,主要用于:中河拦蓄水及春场拦蓄水工程项目资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2.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9.6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中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及基础设施建设509.64万元,金台水库运行维修维护经费130万元,县城5座低水坝运行维修维护经费1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8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234.81万元,其中:2024年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3万元;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12.8万元;防汛指挥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51.6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31.91万元;水资源监测监管经费3万元;自动监测水文站管护费5万元;防汛指挥网络租赁费51.9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工作经费10.02万元;2022年水土保持项目23.46万元;2022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42.19万元;2022年抗旱保丰收项目(小型水库水毁修复)0.7万元;南江县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245.3万元;南江县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20万元;南江县青龙咀等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33.98万元;井坝水库灌溉渠道修复抗旱工程4.4万元;市级红光坡面径流观测场运行经费6万元;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536万元;南江县城区中河拦蓄水工程17万元;南江县城区春场拦蓄水工程75万元;2023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项目103万元;南江县2023年度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与维护项目32万元;2023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451万元;2023年南江县河流健康评价116.6万元;南江县城区拦河闸水面保洁服务项目41.95万元;山洪灾害自动监测新增站点建设项目68万元;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公益性岗位项目111万元;2023年水利救灾项目6万元;南江县第二水厂建设PPP项目31万元;南江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8万元;南江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17万元;2024年南江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556万元;2024年南江县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050万元;南江县202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210万元;帮扶干部风险保障金20万元;县城7座低水坝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高桥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阶段5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万元。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水政执法用车1辆。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水利局下属南江县水利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南江县水政监察大队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南江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南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3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9.58万元,与2023年预算增加74.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水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水政执法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水利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2个,涉及预算3740.3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1071.51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91.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2576.95万元。

(五)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水利局没有购买服务预算。

附件:2024年水利局预算批复表

南江县水利局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水利局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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