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水利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2024-03-25 11:21 来源: 南江县水利局

南江县水利局(简称县水利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拟订全县水利战略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方案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六)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组织转报大、中型和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十)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在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计发布灾情、 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办公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459号

邮编:636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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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827-8222437

通信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459号


领导简介

米广,男,汉族,1972年12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南江县政协副主席、南江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石蕴德,男,汉族,1978年11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南江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蕴德:协助党组书记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负责组织、人事、人才、老干部、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社会基层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处置、国防动员、行政执法、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平安南江建设、综治维稳防邪、反诈、河湖长制、田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等工作;联系县城第二水厂及县城供水工作;分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政监察大队、河长制办公室。

    张博,男,汉族,1989年12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南江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博:分工负责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务公开、信息外宣、目标绩效、督查督办、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地方志、党史、公共机构节能、知识产权强县、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文旅康养、河道管理、环境综合治理、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高桥水库攻坚团队日常工作;协助做好水利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工程运行管理股;联系南江县玉堂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工作。

    冉晓东,男,汉族,1976年12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南江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冉晓东:分工负责统战、宗教、工会、共青团、妇女、残疾人、科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安全生产(包括小水电站安全监管)、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分管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主持局安办工作。

    黄斌,男,汉族,1969年8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南江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黄斌:分工负责信访维稳、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利改革等工作;联系第二批乡镇供水工程PPP项目工作;分管水利水保股。

    任钧儒,男,汉族,1973年7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南江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官房沟水库建设管理中心主任任钧儒:分工负责水利项目投资、项目规划、项目储备、固定资产投资入库、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监督管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招投标、项目内审、统计、招商引资、规上企业培育、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等工作和高桥水库、官房沟水库推进办日常工作;分管规建股、移民安置股、河湖管理保护中心、高桥水库推进办、官房沟(汇田河)水库推进办;联系市红鱼洞水库运行保护中心相关工作。

    张勇,男,汉族,1974年4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南江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张勇:分工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乡村水务示范县创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城乡融合发展、驻村帮扶、质量强县、水利行业工程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分管饮安站、质监站、供水推进办;联系城乡供水工作。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组、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宣传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公开、机关纪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后勤保障、治安消防、机关安全等机关日常工作;牵头办理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有关意见、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编写水利志和行业大事记;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行业内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机关统战、群团、老干部工作。

(二)规划和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综合发展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质量监督,指导水能资源开发,指导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流域和区域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水利、行洪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工作;组织小(二)型以上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和竣工验收;组织病险水库、水闸等工程除险加固;指导行业科学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应用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中型灌区规划;负责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承办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三)水资源股(挂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和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相关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工作,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度。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管理与监督。参与重大节水项目的设计审查与工程验收。参与地方电力涉水事务,监督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

(四)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防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

(五) 工程运行管理股。指导涉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建设项目和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治理、开发、保护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流量水量管理。监管在河道范围内的采砂工作,指导已建成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划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评价。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管理考核。

(六)水利水保股(挂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负责配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农业节水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与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负责法律法规赋予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办理时限、办件流程和审批结果等公开工作;负责制订并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办件流程;参与行政审批局组织的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合踏勘及并联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工作和其他工作。

(八)财务股。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资金管理,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机关内审工作。

二、机关党委及办事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按县委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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