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11月6日—2023年12月13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2023-12-14 10:15 来源: 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6日—2023年12月13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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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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