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政策

2023-10-24 09:57 来源: 县人社局

    一、失业保险金

政策内容及适用对象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参保缴费满一年享受3个月、参保缴费满二年享受6个月、参保缴费满三年享受12个月、参保缴费满五年享受15个月、参保缴费满八年享受18个月、参保缴费满十年享受24个月;失业保险金每月177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向就业服务管理局或通过线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等渠道申请

二、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贴

政策内容及适用对象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女性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经审核合格的一次发放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婴儿出生证明、新生婴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失业人员社保卡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

三、丧葬抚恤金

政策内容及适用对象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由就业服务管理局向其家属一次性发给其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以及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符合条件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与失业人员的关系材料、失业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失业人员社保卡已注销的,可提供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失业人员死亡相关材料(火化证按照当地规定提供)、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向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

四、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内容及适用对象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2.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可以申领。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或者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就业局申请。(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

五、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内容及适用对象企业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③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同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也可提供企业招用人员名单、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等到就业局申请。     

六、稳岗返还

政策内容及适用对象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申请。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也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到就业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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