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规政策

2023-09-19 16:52 来源: 县人社局

1.《劳动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2.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中有哪些禁止行为?

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中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违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等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被录用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

3、用人单位如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文本提倡使用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规范文本。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投诉。

4、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5、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情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

(4)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5)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6)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7)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工资的;

(8)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企业工资支付有哪些规定?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的工资清单。

(3)企业支付工资应当制发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金额等事项,并依法保存。

(4)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8、对女职工有哪些特别规定?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 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9、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0、巴中市最低工资标准:197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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