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南江县公安局(简称县公安局)为南江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负责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宗教、民族事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九)警卫国家规定范围的特定人员,负责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一)管理户政、出入境等有关事务;
(十二)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乡(镇)和农村、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十五)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的情报信息,维护稳定;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南江县公安局
负 责 人: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炯
办公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红叶街110号
办公时间:冬季:9:00—12:00,13:00—17:00
夏季:9:00—12:00,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8269018
领导简介
李炯,男,汉族,生于1977年2月,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局全面工作。
贾和平,男,汉族,生于1975年6月,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负责政治处全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局工会、团委、妇委会、长赤派出所、正直派出所、侯家派出所。
赵江山,男,汉族,生于1978年10月,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长。
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分管法制监督大队、警务督察大队。
唐铭,男,汉族,生于1977年6月,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基层社会治理、派出所高质量发展、行政审批、安全保卫、食药环安全、监所管理、双拥、外部传染病防治、防汛、河长制等工作,分管治安大队、森警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党政中心保卫科、行政审批大队、拘留所、集州派出所、公山派出所。
陈丹,男,汉族,生于1985年10月,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政治安全、统战、公安改革、目标绩效、保密、政务公开、公安史志、公安要情报送等工作,分管情指中心、政保大队、网安大队、下两派出所、沙河派出所。
刘源,男,汉族,生于1975年8月,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交管大队、大河派出所、赶场派出所、桥亭派出所。
杨峻林,男,汉族,生于1985年1月,全日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副局长。
分管出入境管理大队、坪河派出所、杨坝派出所;协助副局长赵通同志分管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
赵通,男,汉族,生于1976年3月,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副局长。
分管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县级部门联席会议、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办)、环保、食药环等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食药环知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
机构设置
南江县公安局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13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监管机构、12个派出所。
(一)综合管理机构:1.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3.警务保障室。
(二)执法勤务机构:1.指挥中心;2.法制监督大队;3.政治安全保卫大队;4.刑事侦查大队;5.禁毒大队;6.交通管理大队;7.治安管理大队;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9.出入境管理大队;10.巡特警大队;11.情报信息大队;12.网络安全管理大队;13.森林警察大队。
(三)监管机构:1.看守所;2.行政拘留所。
(四)派出机构:全县共设立集州、公山、沙河、侯家、长赤、正直、下两、大河、赶场、桥亭、杨坝、坪河等12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