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3〕4号)要求,我单位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认真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系南江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共南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森林公安局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南编发〔2020〕18号)精神,2020年6月调整为南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县公安局内设执法勤务机构。
(二)机构职能
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侦破、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食、药、环、知领域刑事案件及公安行政案件;牵头公安机关职责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完成食、药、环、知、森领域内的公安机关负责的党政同责目标考核任务;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职责。
(三)人员概况
现在岗46人、正式民警20人,工勤2人。辅警2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4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0.15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4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48万元,占99.58%;项目支出2.67万元,占0.42%。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1个,驻村工作经费2.67万。
(一)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纪律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单位2022年按规定准确编制预算、制定绩效目标。本单位自评质量合格、绩效目标及自评公开、年内严格控制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动态调整、按绩效目标执行进度、年内100%执行预算,完成了目标,无违规记录。
(三)综合管理情况
单位2022年预、决算、“三公经费”、资产管理、政务信息等均按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相关单位对单位的审计、财政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进行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护旗”系列等专项行动,依法办案,高举利剑,严厉打击各类涉林和食、药、环、知领域的犯罪行为。切实加强破坏森林和食、药、环、知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案侦工作目标任务。
四、评价结论
本单位在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是办案支出大于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在经费支出方面存在压力。
(二)改进意见
财政根据实际运转情况增加预算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