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看守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07-25 09:15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看守所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南江县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依法羁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在押人员坦、检线索的收集、传递和查证反馈工作。

看守所的任务是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警戒看守,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处刑,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代为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三)人员概况

人员情况,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9人,均为警务辅助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看守所2021年总预算181.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8.7万元,用于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看守所经费补助,占总收入65.33%;基本支出63万元,用于辅警包干经费,占总收入34.6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看守所2021年总预算181.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8.7万元,用于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看守所经费补助,占总收入65.33%;基本支出63万元,用于辅警包干经费,占总收入34.67%。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未单独进行评价,年初预算下达1项项目经费118.7万元,属于运转类支出,保障南江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以及看守所日常运转费用年初下达人员经费1项63万元,用于警务辅助人员包干经费,属于人员类经费。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资金管理制度,细化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审批权限制度。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根据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落实绩效目标填报,进一步确保绩效目标申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加强绩效动态监控,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所不涉及政府性债务问题,暂无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不涉及三公经费,大宗资产(如房屋)由县公安局登记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规定的平台进行信息公开;财务核算及时、准确;2021年7月接受了经县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我所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

(四)综合绩效情况

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度严格按预算口径编制年初预算,加强预算动态调整,按照进度申报资金计划,安排预算支出,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范围,加强预算执行。年终达到全面完成预算,无违规行为发生。

专项预算管理。2021年度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编报财政项预算,严格专款专用,全面完成预算执行,无违规行为发生。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2021年,南江县看守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各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公安监所安全文明为底线,以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扎实推进规范执法、监所建设、监所保障、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隔离值班备勤制度,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四、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达到优秀水平,资金运用合理,充分有力地保障了公安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扎实推进规范执法、监所建设、监所保障、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等各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0年初至今,看守所作为特殊场所,一直实行封闭值班备勤模式,在账务处理方面还需更加及时。

(三)改进建议

1.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地处理账务及相关业务,准确核算,确保资金支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更加科学合理。

2.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争取熟练掌握会计核算系统的操作方法,提升财务业务水平。

3.持续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绩效动态监控。

4.加强与县本级财政部门沟通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南江县看守所绩效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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