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关于招录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2-07-14 09:3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南江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特发布此招聘公告。

招聘名额、职位及职位要求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其中勤务岗位2名,从事巡逻执勤、安全保卫、点位值守、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文职岗位1名,需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27周岁之间(即2004年6月至1995年6月)。

(四)身高不低于175cm(有相关特殊岗位技能放宽至170cm),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视力不低于5.0;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体能、心理素质好。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体育、武术专长和攀爬、驾驶等技能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正在部队服役的;

7.有规定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两张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退伍军人证及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写作特长的提供部分发表的刊物原件)。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19日。

3.报名地点:南江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红塔新区公安局1楼115办公室)。

4.报名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进行笔试、体能测评以及面试。其中,文秘岗位:笔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勤务岗位: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掌握及公安机关基本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和表达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凡是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都需要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具体为:3000M徒手跑、引体向上、100M、4X10往返跑、翻滚轮胎(400斤)等项目,每项满分100分,按平均分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笔试和体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录用人数1:2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和政审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及个人综合素质能力,满分100分。

2.政审:审查应聘人员现实表现及复审报考资格条件。

(六)聘用和替补

笔试成绩、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经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1.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南江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核发。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巡特警大队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接受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南江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827-8186026

监督电话:0827-8168008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考务、体检、政审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实行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南江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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