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反恐装备一批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9-01-02 11:37 来源: 南江县公安局 作者:南江县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反恐装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9222018000504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8-11-26 16:35
采 购 人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南江县公安局办公室,1388241205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吴先生,1872870911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郑女士,0827-5813999(801)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截图。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已交纳询价保证金。(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三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合格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年任意3个月的银行纳税回单或纳税发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原件)(复印件)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 6、提供2018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原件)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9、提供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承诺函;(原件)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12、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回执单或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等);(复印件) 1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截图。(复印件) 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 1、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如有多页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工作日现场发售,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8-11-27 09:00到2018-11-28 17:00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采购文件售价 500
供应商报名方式 工作日现场发售,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8-11-30 10:00到2018-11-30 10: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2018-11-30 10:30
开标时间 2018-11-30 10: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0.4万元。交款方式:询价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开具)。收款单位: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区支行。银行账号:75760120000017961。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17:00(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注意:采用保函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响应文件中,并在交款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公司。注:1、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xxxxx号保证金” 2、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信息确认表(详见询价通知书)
预算金额 2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警械设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采购文件
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预算: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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