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警营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2018-09-06 17:55 来源: 南江县公安局 作者:南江县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警营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922201800019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行政区划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5-21 08:46
采 购 人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南江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方式:罗老师,138824120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联系方式:吴先生,1872870911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27-5813999(801)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供应商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已交磋商保证金;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三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合格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其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的1个月的银行纳税回单或纳税发票;(复印件)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 6、提供2017年以来的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制度;(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回执单或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等);(复印件)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复印件) 9、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原件)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原件) 1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12、提供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原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2、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文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如有多页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3、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18-05-21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8-05-25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工作日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05-31 13: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05-31 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5-31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1.3万元。  交款方式:公对公银行账户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区支行。  银行账号:75760120000017961。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5月28日17: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注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项目编号:“xxxx保证金!” 注: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信息确认表(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元) 680000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R87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属于南江县公安局警营文化建设采购项目。主要为提升南江公安形象,展示警营风采,丰富民警警营生活,采购相关警营文化建设。详见磋商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 /
备注 采购预算:68万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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