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照收费

2017-03-24 17:44 来源: 南江县公安局 作者:南江县公安局
  户籍证照收费:(价费字[1992]240号,川价字[1994]230号,川价字非[1996]132号,财综[2012]97号)

  1、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4元/证[从2013年1月1日起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

  2、户口簿工本费:6元/证[从2013年1月1日起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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