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婚俗

发布日期:2023-04-08 14:46信息来源:县志办 浏览量: 字号:

男女婚姻一般都由介绍人牵线搭桥,经双方父母同意后自由恋爱一段时间,长者达数年之久。这段时间里,要履行“六礼”迎亲之俗。其作法:一是男家请媒人(介绍人)到女家提亲谓之“纳采”;二是男家请媒人向女家提“八字”谓之“问名”;三是男家合八字后并决定缔结婚姻,并送去礼情谓之“纳吉”;四是男家给女家送去聘礼置办嫁妆谓之“纳徵”;五是男家择出吉日并备礼告女家求得同意结婚日期谓之“请期”;六是正式结婚之日组织迎亲接人谓之“新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迎亲均用花轿。农村婚娶中,至今部分地方还有“哭嫁”或“坐歌堂”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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