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享受地质避让搬迁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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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40222194000410 | 来信时间: | 2024-02-22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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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黄**** |
内容: | 关于2024年度享受地质避让搬迁户补贴,没查询到具体的补贴标准,希望把这个政策的具体补贴标准公布一下,以及更多的具体细节,究竟是按户头补贴,还是按照面积进行补贴,让老百姓了解的更清楚,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4-02-26 14: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委书记信箱中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防灾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川办发〔2023〕34号)精神,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按照一般地区一般户3.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基础补助,并根据省级避险搬迁补助标准变化进行调整。同时,我局正在拟定《南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待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二是享受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通知》(川办发〔2007〕54号)等要求,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有合法住房并长期居住的受威胁群众,房屋因灾受影响,可以通过集中安置、分散自建、购房、投亲靠友等方式申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搬出隐患点危险区,取得安全住房,原房屋必须进行拆旧复垦。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827—8231421)。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