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12-15 10:24 浏览量: 字号:

廖勇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学前教育和小学公用经费的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公办幼儿教师配置的问题

《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文件明确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目前,南江县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244名。但国家层面暂未出台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办法,未核定幼儿教师专项编制。为满足教学需求,提高学校办学水平,2015年来,我县共使用公办中小学教师编制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园教师252名,调整中小学教师转岗到幼儿班任教338名,公办幼儿教师共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90名。

二、关于农村学校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

我县于2020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由原生均小

学600元/年提高至650元/年,初中生均公用经费由800元/年提高至850元/年,不足100人学校按照100人标准拨付公用经费,对住宿生按照生均200元/年标准保障公用经费,随班就读学生按照生均6000元/年标准拨付公用经费。并由县教科体局牵头,会同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小规模学校基础公用经费保底的方案。同比2020年度,2021年度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上涨了0.35%,初中年生均公用经费上涨了0.29%,学校运转得到保障。

今后,我们将多渠道补充幼儿园教师,充实幼儿园专业教师队伍,规范幼儿园办学,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杜绝幼儿教育小学化。加大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经费的投入,适当倾斜公用经费,确保学校基本运转。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适当倾斜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人民对教育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衷心感谢您对南江教育的倾情关怀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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