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镇:“四个坚持”不断完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

发布日期:2021-09-18 16:12 浏览量: 字号:

为切实推动落实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着力健全基层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大河镇永坪寺村采取“四个坚持”不断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

一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该村深化“一核多元”基层治理机制,改进村党组织运行和治理模式,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增强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通过党建示范引领,流转土地200余亩养殖小龙虾、生态鱼,现已全部投产,带动周边30户100余人奔康致富。

二是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村两委通过积极引导,切实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作用,完善健全农村支部党组织、村委会以及社会组织团体多方协商机制,通过自治共管、民主协商、普惠服务等途径实现全村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乡亲们幸福指数。

三是坚持以法治为保证。借助农村社区发展治理地方性法规体系,充分发挥好《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积极作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乡亲们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纵深推进“大联动微治理”,实行包村包社巡逻队制,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日常管理水平。

四是坚持以德治为支撑。该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文化融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利用道德银行每季度评比推优评选出一批道德模范与“新乡贤”,鼓励志愿公益服务,引导村民崇德向善,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乐观包容的良好村风村尚。(何红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