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54号)工作要求,现将南江县尾矿库包保责任人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南江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