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建立《南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第21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建立“南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议时间
2021年9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会议地点
南江县党政中心715会议室(暂定)。
三、听证事项
对《南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方案进行听证。
四、听证方案要点
建立并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顺价调整办法。因上游供气价格调整对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影响较大,每次上游供气价格调整后,若频繁召开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既增加社会、行政成本,又造成不必要浪费;如果不及时调整下游销售气价,政策性增加的成本难以消化,影响安全供气以及企业发展。因此,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拟建立并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顺价调整办法,今后,若国家调整上游供气价格(含出厂价格、管输费),下游供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或同幅度)调整,可不再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拟定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除上游供气价格调整以外,因其他原因而调整下游供气销售价格的,仍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2人)
林 海 个体从业
张和平 村专职委员
严加强 个体从业
杨 政 社区副书记
宋春梅 个体从业
赵 霞 教师
李 玲 自由职业者
杜 豪 个体从业
岳 丽 个体从业
詹远科 社区主任
陈廷宪 社区专职委员
谭才明 社区主任
(二)经营者参加人(3人)
黄国平 南江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会计
何青伟 南江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生产经理
刘本才 巴中市泰达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正直供气站长
(三)专家、学者(1人)
张德富 县委党校副校长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人)
李正奎 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人大代表
胡 琼 朝阳饭店董事长、县政协委员
(五)乡镇、部门、社区(会)组织参加人(10人)
宋建明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赵光辉 县消费者协会
罗旭东 县财政局
杨 伦 县市场监管局
李晓艳 县民政局
何 琳 县经信局
岳 智 县住建局
杨青松 下两镇人民政府
沈仕杰 沙河镇人民政府
魏上钦 大河镇人民政府
谢 添 赶场镇人民政府
(六)新闻媒体代表1人
(七)旁听人员(2人)
杜纯军 个体从业
杜 蓉 自由职业者
(八)听证人(4人)
王明芳 县发改局
何 莉 县发改局
熊道金 县发改局
罗 兵 县发改局
特此公告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0日